十七大代表、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18日晚表示,預計在今年、明年、后年這3年內,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投資將呈翻番的趨勢。對房價趨高的問題,中國政府制定了許多措施,我們有能力解決好這個問題。(10月18日新華社電)
關于廉租房和經適房,仇保興提供的一組數據值得關注。數字顯示,截至去年年底,國家在廉租房上的投入已經達到了71億元,解決了30萬戶低保人群的住房問題。每年大約有1.5億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投入使用,到現在為止,已經解決了1600多萬戶城市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這些數據,令人動容。但需要追問的是,在廉租房方面,所解決的30萬戶是否是真正的低保人群?在經濟適用房方面,所解決的1600多萬戶是否真正是城市低收入群體?
這番追問并非多余。以經濟適用房為例,坊間有人稱,一部分經濟適用房成了“特權房”,所受益的并非全是低收入人群。比如,日前媒體就報道一例。在安徽省涇縣建委網站上,記者發(fā)現一份經濟適用住房申報人員名單,申購人多是吃財政飯的人———縣地稅局職工、縣工商局職工、總工會職工、縣公安局警員、縣稼祥中學教師,甚至是縣政府辦公室職工等。而沒有注明工作單位的申請人,占不到三分之一的名額。在這個縣,經適房似乎成了公務員的專利。試問,難道住房困難戶或無房戶不更需要經適房嗎?難道經適房本來不是針對低收入群體的嗎?
稍作留心可以發(fā)現,經適房現象只是一個縮影。有些時候,上面制定的政策初衷良好,然而在執(zhí)行層面上,在下面實施階段時,往往會被打折扣,甚至與政策善意背道而馳,好政策沒有惠及到最需要的人群,有些時候惠及的恰恰是最不需要的人群。政策為何在一些地方被異化?主要是兩方面原因,一是個別政策執(zhí)行者權力自肥,二是公眾難以監(jiān)督政策的執(zhí)行。具體到經適房問題,一方面就要嚴格規(guī)范政策執(zhí)行者的權力,不能使公權力人員成為公共政策的首先受益者和最大受益者;另一方面要為公眾監(jiān)督提供平臺,比如,將享受到廉租房和經適房的人員名單全部公之于眾,接受公眾的甄別和評判。
“住有所居”是人們的基本權利。但是,面對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投資將呈翻番的愿景,需冷靜對待。投資翻番固然可嘉,低收入人群真正獲益才是關鍵。(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