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發(fā)帖舉報遭跨省追捕”事件最近引起社會各界強烈關注。最新調查顯示,在王帥的家鄉(xiāng)靈寶市大王鎮(zhèn)南陽村,的確存在非常惡劣的違法征地行為。上級部門相關征地的《批復》文件,其實只批了0.33平方公里,但當地竟然占了28平方公里;以王帥家為例,征地補償應付60萬元,但只給了4萬多元。
“違法征地為何成了新聞盲區(qū)”,這是《中國青年報》在報道中配發(fā)的一篇記者手記,大意是說,盡管違法征地案件很多,但政府部門很少過問,媒體也都“管不過來了”,即便報道出來,也鮮有下文,更不要說讓違法征地的官員受到問責了。“靈寶帖案”實際上只是這種非法征地行為衍生出的一起悲情案件。而在中國這片土地上,到底還有多少這種因為非法征地事件衍生出來的“冤案錯案”呢?
權力失范與非法掠奪之所以能夠輕易“蠶食”與“侵吞”掉農民的權利,說到底,還是農民太缺乏話語權,很多時候只是抱著對權力善良的期待。就像河南靈寶那些農民所說,“其實政府要征地的話,我們愿意給,但總得給我們留一條活路!睆闹胁浑y看出,他們的要求實在太低,而法律在相關問題上的理念,絕不是給他們“留一條活路”,而是“活得更好”。這實際意味著,解決好征地賠償問題,不能簡單地把眼光再盯在福利救濟層面了,而應該從救濟邏輯全面轉向權利邏輯。
盡管《土地管理法》已經賦予了失地農民的權利,盡管從中央到地方都出臺過林林總總保障農民權益的制度文本,但是,由于侵害民眾土地產權的是某些地方政府,是一些失范的卻又高高在上的公權力,而農民受囿于話語權,很難形成與之進行博弈的力量。而如果沒有政治上的真正還權,也就不會有真正的經濟上還利。而從與民爭權、與民奪利,到賦權于民,還利于民,這中間的過程,其實就是一段民主與法治的斷裂。(單士兵 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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