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發(fā)改委、財政廳近日下發(fā)通知稱,云南省擬對進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維護費。(《成都商報》8月25日)
面對大理古城推出的所謂“古城維護費”,有網友直言不諱地說,過去景區(qū)景點漲價都是漲在門票里,現在又設立專門的“維護費”,不知道全國其他地方會不會馬上跟風,推出各種各樣的“維護費”。的確,既然云南的大理能收取“古城維護費”,那么桂林的漓江也可收取“漓江維護費”,河南的少林寺可以收取“古寺維護費”了。
面對這樣一項涉及千萬游客切身利益的收費項目,收費的標準是如何制定的,收費的依據又在哪里,“被收費”的游客卻是一無所知,這正常嗎?游客難道就真愿意充當任人宰割的冤大頭嗎?這讓人想起明代著名地理學家徐霞客。當年徐霞客游歷祖國的名山大川、名剎古寺,是絕對沒有門票、收費之說的。如果他來到現代社會,僅僅門票支出一項,就會把他拒之于絕大多數景區(qū)景點門外,那他就不可能寫得出著名的《徐霞客游記》。
保護古城,政府完全可以安排專門的財政資金,或從古城旅游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專項資金。處處打消費者主意,恐怕會引起消費者的反感。如果消費者干脆不來了,到時候不僅古城的“維護費”收不到,門票收入也就沒了,旅游業(yè)的“吃、住、行、游、購、娛”也大受影響,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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