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嚴管各級干部婚喪喜慶不準發(fā)請柬
“凡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必須向縣紀委申報,一律不準發(fā)請柬。”記者今天(8月27日)從(海南)省紀檢部門獲悉,臨高縣紀委日前給全縣科級以上干部打了一針“廉潔自律預(yù)防針”。近日,臨高縣紀委通過群發(fā)手機短信,向全縣科級以上干部(含待遇)重申,凡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必須向縣紀委申報,一律不準發(fā)請柬。違者,將從嚴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本人的責任。
來源: 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 作者: 宋亮亮 周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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