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6日電 據(jù)公安部網站消息,截至2009年4月,196名涉黑組織頭目被跨省異地關押,有力震懾了黑惡犯罪。
日前,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下發(fā)了第7批掛牌督辦涉黑案件。前6批督辦的248起涉黑案件中,已經移送起訴238起,提起公訴220起,一審判決199起,生效判決146起。自2006年中央部署打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已經有296起涉黑案件陸續(xù)被聯(lián)合掛牌督辦。
黑惡犯罪“異地用警、異地辦案”等機制在實踐中越來越多地應用并更加成熟。異地調警機制是從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發(fā)源地、生成地和主要案發(fā)地之外的地區(qū)調集警力,組成臨時機構管轄、偵辦涉黑犯罪,再由異地的檢察、審判機關進行公訴、審判的辦案模式。
據(jù)介紹,這一工作模式有效解決了當?shù)鼐υ诖驌羯婧谛再|組織犯罪中軟弱無力、無所作為的狀況。2006年部署的專項斗爭開展不久,司法部即下發(fā)了《關于收押黑惡勢力罪犯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對同一黑惡勢力團伙的罪犯,不得在同一監(jiān)獄關押;對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應當實行跨省(區(qū)、市)異地關押!苯刂2009年4月,196名涉黑組織頭目被跨省異地關押,有力震懾了黑惡犯罪。
一些地方還針對黑惡犯罪的特征,出臺了特殊規(guī)定。重慶對涉黑罪犯的減刑、假釋,率先在全國實施“三個一律”。按照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出臺的有關規(guī)定,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成員,一律不予假釋;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一律不予減刑(法律規(guī)定應當減刑的除外);而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其他罪犯的減刑,在裁定前也要一律公開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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