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備受社會關(guān)注的2009年秦皇島打黑除惡第一案在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大廳公開宣判,一個以暴力手段壟斷秦皇島火車站前長途客運市場、為害一方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被依法懲處。據(jù)悉,該案系省委政法委督辦的涉嫌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案件。
據(jù)公訴機(jī)關(guān)指控:自2008年6月至11月期間,卜兆春、周鑫等人在秦皇島火車站站前經(jīng)營秦皇島至哈爾濱線路的長途汽車客運,為壟斷秦皇島至哈爾濱、北安、五常、海倫等地市長途客運市場,他們先后糾集張鳳江、齊艷春等人對其他車主采用敲詐勒索、故意傷害、毀壞財物、強迫交易、強行檢查旅客身份證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犯罪事實多達(dá)8起。在秦皇島長途客貨運市場及部分周邊地區(qū)造成惡劣影響,嚴(yán)重破壞了秦皇島市長途客運市場的正常運營秩序和治安秩序。
法庭一審宣判,長期擾亂秦皇島市長途客運市場的卜兆春等12人分別被判處11年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記者王貴元 通訊員朱潤勝 杜清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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