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位衣著光鮮的“老板”齊聲朗讀:“我們承諾:永遠不拖欠、克扣員工工資。如拖欠、克扣而導致員工投訴或引發(fā)群體事件,我們將承擔一切社會和法律責任……”鄭州二七廣場上演了這樣一幕“集體宣誓”,引發(fā)眾人圍觀。據(jù)稱,這是臨近年底,為了避免“討薪”鬧劇上演,60余位河南企業(yè)家自發(fā)組織的“不欠薪”宣言。(《河南商報》12月14日)
宣誓,本是宣誓者出自內(nèi)心的想法與追求,是神圣與忠誠的代名詞,譬如法官或者公務(wù)員在就職前的莊嚴宣誓。然而,當前,宣誓卻似乎漸有泛濫之勢:醫(yī)生宣誓不拿紅包;老師向?qū)W生承諾不亂收費……如今,又有68名企業(yè)老板“承諾永不欠薪”的宣誓活動新鮮出爐。如果說“永不欠薪”是一種值得贊賞的姿態(tài),那么,能不能落實到實處,還要看企業(yè)家們的實際行動,宣誓不宣誓的其實并不重要。
必須要厘清這樣一個問題:企業(yè)不欠薪,是法律規(guī)范必須要履行的資本義務(wù),是具有“他律”色彩的經(jīng)濟常態(tài),不是什么“道德高標”。而所謂“宣誓”則是“自律”,所針對的多是法律之外歸屬于精神和道德范疇的事情。將應該履行的法律義務(wù)和常態(tài)行為,以道德自律的方式進行某種“自褒性”公開宣示,實在是有些“無厘頭”。這樣的宣誓,即便是非形式主義和作秀,而是出自真心,也沒有任何價值。
當前,“宣誓”已經(jīng)“秀”成了風潮。過多、過濫的宣誓,看似是要通過細小行為的自律承諾來提高和強化道德標準,但實際上,卻是在變相降低道德防線。道理很簡單,連不欠薪、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不闖紅燈、不沉迷網(wǎng)絡(luò)、不浪費糧食等社會常態(tài),也視為難度很大的事情動用“宣誓”力量來加以承諾,恰恰就意味著,起碼的做人準則、公德意識、公民理性都已經(jīng)開始退化了。這樣做的結(jié)果,是應該做的、能夠做的社會責任、法律義務(wù)乃至生活瑣事都被一一抬升到“社會美德”的高度,注定只能會讓道德變得更廉價;而我們,也只能在無處不在的宣誓聲中,在人為炮制出來的道德幻覺中娛樂至死。
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說:“誓言在羅馬中有很大的力量,所以沒有比立誓更能使他們遵守法律了!钡诂F(xiàn)代社會,單靠誓言維護秩序的人文基礎(chǔ)已經(jīng)消失。在當下,只有在法律健全的前提下,誓言才可能會實現(xiàn)使人忠誠的目的。而且,這類宣誓還必須是形式與內(nèi)心的統(tǒng)一,更不可讓人違心宣誓。在時代的視野下,我們更應該學會運用文明、理性的力量——法律與制度力量去保障道德底線,而不是指望舉起右手貌似莊嚴地作出所謂的承諾——具體到“不欠薪”上,多做永遠比“多說”靠譜,宣誓不欠薪頂多是自娛自樂罷了。 王 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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