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民被錯判殺人案”連日來引起媒體集中關注,以下為5月10日《東方時空》相關節(jié)目實錄:
主持人:關于趙作海案最新進展,下面請收看前方記者從河南商丘發(fā)回的報道。
記者:今天下午我和市委宣傳部的人員核實,公檢法的人說,趙作海被放出來后就被他妹妹接去了山東臨沂,趙作海在這邊已經(jīng)沒家了,他的妹妹在打工,趙作海跟他妹妹就直接過去了。
但是下午5點又接到市委宣傳部的電話,說下午6點的時候會回到村里,但是目前不知道是不是回到了村里。
今天下午2點多,市公檢法三個部門都接受了媒體采訪,包括市公安局的一個副局長、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個廳長,市檢察院公訴處處長,分別成立了三個調查組。
主持人:我現(xiàn)在就想知道他們調查的結果,以及打算怎么調查?
記者:他們是這么分工的,人民法院這邊成立的是案件復查組,公關機關成立的是繼續(xù)偵查組,主要調查無頭尸這個案子,檢察院成立的是案件停查組,主要是調查當年辦案人員是否存在失職瀆職。
公安局一個副局長承認這是一起錯案,也提到當時認定趙作海是殺人犯的原因主要有幾點。一個是兩人確實曾經(jīng)有過經(jīng)濟糾紛,也曾經(jīng)打過架,2,趙作海的妻子和女兒都說,當時包裹無頭尸的那個麻布是趙家的,3,他們發(fā)現(xiàn)趙作海想隱瞞打架情節(jié),被警方發(fā)現(xiàn)了,加深了警方的懷疑。然后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是,當時有趙作海的9次有效供述,這9次有效供述除了在有些細節(jié)上不是很一致之外,大多是一致的,不一致的地方是關于尸體的頭和下肢被丟棄在哪里。
另外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關于DNA的那個問題,之前也有媒體提到過,DNA檢測當時存在技術局限,當時得出的結論是無法比對,沒有下最終結論。
2001年之前這個案子就有3次退卷,原因是無頭尸的尸源無法得到最終的認定,沒受理這個案件。到了2002年,市民政法委又重新研究了,決定重新受理這個案子。
主持人:那在無法查清的情況下,他們是怎么得出結論的呢?
記者:法院的這個人士接受采訪時表示,這個叫疑罪從輕,這是一個存疑的案件,當年判決是留有余地的判決,所以判了死緩。他們承認確實是存在刑訊逼供的這個事情,說當時在這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趙作海也曾經(jīng)提出來,他被刑訊逼供過。
主持人:他們有沒有說過這個刑訊逼供跟趙作海9次有效證詞的必然聯(lián)系?
記者:他們承認因為刑訊逼供,所以才得出9次有效證詞,就是跟這個最后得出的事實是有關系的嘛。
主持人:他們有沒有這樣一個時間節(jié)點,說到什么時候能夠有一個初步結果,或者多長時間對社會公布一次?
記者:沒有,沒有,這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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