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8日電 香港《大公報》7日刊出評論說,陳水扁上周四起在臺北監(jiān)獄開始了他的鐵窗歲月,臺媒已把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健康欠佳的扁妻吳淑珍到底如何服刑上。當初扁家以為吳淑珍身體有缺陷,可以游走法律的灰色地帶,便不顧夫妻情誼、母子親情,把吳淑珍當“擋箭牌”,實在是枉為人夫、愧為人子。
文章摘編如下:
在扁案審訊期間,生活不能自理的扁妻如何服刑就一直是外界關(guān)注的焦點之一,當時甚至傳出即使罪名成立,也可以“健康為由”逃避刑罰。而這亦成為扁家的訴訟策略。陳水扁當時在庭上聲稱從未看過“公務(wù)機要費”的帳目,堅稱沒有以“公權(quán)力”涉入龍?zhí)顿彽匕,家中帳目均是妻子所管?/p>
其子陳致中和兒媳黃睿靚也強調(diào)他們在洗錢案中只是單純的人頭,是“被指示、支配的角色”,所有事情都是“母親指使”。其女陳幸妤在作供時,對于名下財產(chǎn)、海外賬戶等事一問三不知,并推說“都是媽媽在處理”,即使面對自己在賬戶文件上的簽名,也諸多推托之詞,睜眼說瞎話。當特偵組質(zhì)疑陳幸妤姐弟為何在“公務(wù)機要費案”中作偽證時,二人亦聲稱“受長輩教唆”。
對于丈夫、兒女紛紛把責任推給自己,吳淑珍不但不惱,反而配合家人的供詞,把罪責往自己身上攬。她說,“海角七億”是扁歷年的選舉結(jié)余款,是政治獻金,是自己把錢存在海外,扁并不知情。為了不連累兒子,她還說那些錢不是留給兒子,而是留作丈夫卸任后用于公共事務(wù)。去年首次出庭時,她更出乎意料地承認部分罪名。
對于扁妻這種“一人做事一人當”的“自我犧牲精神”,特偵組和法官并沒有上當。陳水扁最終被送進臺北監(jiān)獄,而陳幸妤姐弟作偽證,二審被判刑六個月?梢,扁家的“卸責策略”徹底破產(chǎn)。他們以為吳淑珍身體有缺陷,可以游走法律的灰色地帶,便不顧夫妻情誼、母子親情,把吳淑珍當“擋箭牌”,實在是枉為人夫、愧為人子。
25年前,吳淑珍在臺南縣陪參選縣長失利的陳水扁謝票時,被一輛剎車失靈的貨車撞倒,導致下半身癱瘓,終身坐輪椅。她不幸的遭遇原本值得同情,然而她卻利用社會大眾的同情心,屢屢逃避法庭的審訊。2006年12月“公務(wù)機要費案”首次開庭時,吳淑珍因身體不適昏倒送醫(yī),在隨后的一年半內(nèi)更連續(xù)18次請假不出庭,令案件的審訊工作停滯不前。然而,人們卻發(fā)現(xiàn),聲稱身體虛弱無法接受庭訊的吳淑珍卻可以上街購物、吃飯、投票,甚至到扁辦罵人,即使出庭,也自恃身體殘疾、法律奈她不何,與家人串供,妨礙司法公正。
對于吳淑珍即將入獄,陳幸妤近日囂張地說“若母親遭遇不測,就要告當局過失殺人”,言辭間充滿了恐嚇之意。文章最后表示,其實,吳淑珍每次接受偵訊,警方出于人道考慮,都配有醫(yī)護人員和救護車。至于服刑方面,估計臺中監(jiān)獄附設(shè)的培德醫(yī)院也會做好評估。倒是扁家如此出言不遜,只會是越來越不得人心。(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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