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讀書報》第七一○期頭版有篇署名李清的文章,指安徽有位詩人葉世斌,被推舉為明年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備受一些媒體的大力吹捧。
看了這篇文章,我才知道中國出了位大詩人葉世斌。我這個“書癡”、素留意中國文壇狀況的“文化人”,竟懵然不知,何其孤陋寡聞若斯!
李清指這是“鬧劇”。
“鬧劇”之一,提名葉世斌為候選人的,是重慶一個民間詩歌組織,名“國際詩歌翻譯中心”。這個團體,根本沒有資格“提名”。李清說:“諾貝爾文學獎有資格的提名人,只限瑞典文學院院士和各國相當于文學院院士資格的人士,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等院校文學教授和語言學教授、各國作家協(xié)會主席。這個獎項根本不接受團體提名。”
“鬧劇”之二,葉世斌所得的“榮譽博士”,就是這個中心所頒授。是否得到國家認可,國際認可還成疑問。
“鬧劇”之三,所謂“提名”,是該中心十位來自世界各地執(zhí)委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來決定。換言之,是該中心十位“自己人”的決定,并非真的已提名競選諾獎。
葉詩人的詩,我一首也沒看過,水平如何,不得而知。但在中國一些已享大名、蜚聲國際的詩人,都未獲“提名”殊榮;葉詩人“名不經(jīng)傳”,詩作不流通,獨享此榮耀,那真的是“不世出”的“奇才”了。
多年前,臺灣的李敖也聲稱憑《北京法源寺》這部小說,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李敖并據(jù)此而“炒作”,無論臺版、大陸版的《北京法源寺》,都賣了個滿堂紅。但隨即受到有識之士的質疑,如《中國青年報》署名聞銘的文章,指諾獎“從不宣布通知哪些人獲得了提名”,指“如某教授給諾貝爾獎委員會推薦了李敖,并寫信或打電話告訴了李敖本人,這是可能的。但這只代表一個人的意愿……”,換言之,這是“一廂情愿”,并非已獲得了“提名”。而且,李敖只是憑一書獲提名,也是不確。因為,“諾獎的評選不是單純看一部作品,而是憑借對候選人整體的評價。”
聞銘這篇文章,在陳東林《諾貝爾文學獎批判:從《北京法源寺》“被提名”說起》(長春:時代文藝出版社,二○○○年十月)中可看到其“真知灼見”。陳東林并從小說角度和歷史眼光來審視《北京法源寺》,指為“文學垃圾”。是否為“垃圾”和“珍珠”,那且不說,借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的名銜來“炒作”,實有欺世之嫌。
諾貝爾文學獎對中國人來說,是一夢魘。一個入了法國籍的中國人高行健雖享此殊榮,然他的作品,有多少人認同?有多少個讀者?有多大影響力?歷屆的文學獎得主,有多少個是實至名歸?其中確有不少“垃圾”。對這個“獎”,我們何必耿耿于懷?何必要借它來肯定自己的成就?鬧劇何時了?
來源:香港文匯報 作者:黃仲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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