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日電 據(jù)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加拿大安省證券委員會6月29日再次延續(xù)對唐煒臻及旗下三家公司之停止交易禁令,該項臨時禁令會至明年3月底告終。控方在聆訊中透露,唐煒臻因涉違《安省證券法》遭檢控的案件,預料會于明年1月在法院開審,審訊可能長達8周至10周。
唐煒臻6月29日晨由其辯護律師王海云陪同,出席安省證券委員會就臨時停止交易禁令(Temporary Cease Trade Order)延續(xù)問題的聆訊。代表證券委員會控方出席聆訊的律師是伯斯韋爾(Matthew Boswell)和格爾(Hugh Craig)。
伯斯韋爾向聆訊專員剛頓(Mary G. Condon)要求將原定于6月30日屆滿的臨時停止交易禁令,延續(xù)至唐煒臻和其公司涉違證券法受檢控的審訊終結為止。伯斯韋爾表示,此案的審前會議將于下月8日召開,法院方面早前亦已就審訊作出安排,由明年1月11日起預留了法庭場地。他又說,審訊可能會長達8周至10周。
而王海云則向聆訊專員剛頓提出將臨時停止交易禁令延續(xù)至下月21日,原因是她希望能在今后數(shù)周內(nèi),與處理唐煒臻遭警方刑事檢控的辯護律師作出協(xié)調(diào)。
唐煒臻本人亦向剛頓要求發(fā)表講話并獲接受。唐說,自從證券委員會展開調(diào)查后,他的名聲已遭受重大損害,他現(xiàn)今已沒有財政收入及資源。他又指政府花費金錢去毀滅小商家和企業(yè)家。
剛頓稍后作出決定,將臨時停止交易禁令延續(xù)至明年3月31日,證券委員會將于明年3月30日再召開一次聆訊,檢討此禁令的去留。剛頓指其決定是基于公眾利益;她又向王海云表示,倘若唐煒臻的保釋條件稍后有所改變,他便可返回證券委員會要求對臨時停止交易禁令作出更改。
安省證券委員會早于去年3月17日,對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Weizhen Tang Corp.及唐煒臻(Weizhen Tang)發(fā)出臨時停止交易禁令。禁令規(guī)定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停止所有股票買賣活動,亦規(guī)定上述三家公司和唐煒臻本人停止所有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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