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華盛頓三月十五日電 題:中美兩家庭“賀梅撫養(yǎng)權”的七年之爭
中新社記者 邱江波
當地時間今天下午四點,美國田納西州孟菲斯市一個心理專家的辦公室,八歲的中國小姑娘賀梅,三年來首次與其親生父母見面了。與親生父母團聚,這個世間本來平常的天倫之樂,在小賀梅和親生父母賀氏夫婦走來是如此漫長,竟打了七年官司。
中美兩個家庭關于賀梅撫養(yǎng)權之爭,在美國中部田納西州法庭內外演繹了七年,引起全球華人社會和美國主流媒體的關注。近日,本社記者對此案進行了多方面采訪,了解到其中曲折漫長的內情。
一九九八年十月,賀紹強夫婦所生的小賀梅僅僅八個月的時候,一女中國留學生向學校和警方以企圖性侵犯控告正在孟菲斯大學讀經濟學博士學位的賀紹強,這個控告在二00三年因證據不足被撤銷。學校因此取消了賀的獎學金和在學校的工作,失去工作的賀夫婦每月生活費僅四百美元。
由于經濟困難,賀夫婦便與當地的“中南基督”慈善機構聯(lián)系,與其簽訂“臨時照料協(xié)議”,于次年二月將賀梅寄養(yǎng)在美國白人杰瑞·貝克和路易絲·貝克夫婦家中。貝克夫婦后提出為賀梅辦醫(yī)療保險需要監(jiān)護權,于是賀夫婦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四日經田納西州謝爾比郡兒童法庭審理,賀夫婦簽法律文件,同意將賀梅的監(jiān)護權授予貝克夫婦。
這一年的九月,賀夫婦與貝克夫婦商量接回賀梅,但貝克夫婦拒絕歸還。二000年四月,賀氏夫婦向孟菲斯兒童法庭起訴,要求貝克夫婦歸還女兒,但法庭以賀夫婦經濟困難和刑事糾紛等為由拒絕。二00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賀梅兩周歲生日前的幾天,賀夫婦要求與賀梅照全家福,貝克夫婦以賀梅生病為由拒絕。貝克夫婦還叫來警察,警察警告賀夫婦不要再來貝克夫婦家,否則就逮捕他們。賀夫婦長期以來對賀梅持續(xù)的探望行為被迫中斷。四月九日,賀夫婦向兒童法庭提出起訴,要求收回對女兒的監(jiān)護權。六月二十日,貝克夫婦轉而向田納西州謝爾比郡初審法庭提出訴訟,以賀氏四個月內不探視并拋棄賀梅為由,要求取消賀夫婦對賀梅的父母權,由貝克夫婦收養(yǎng)賀梅。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法官錢德斯對賀梅撫養(yǎng)權一案做出判決,終止了賀紹強夫婦的父母權,并將賀梅撫養(yǎng)權判給貝克夫婦。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美國田納西州上訴法院三位法官以二比一的投票結果判決,維持終止賀紹強夫婦父母權的原判決。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賀紹強向田納西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一年后的二00七年一月二十三日,田納西州最高法院五位法官一致做出判決,推翻田納西州上訴法院的判決。由于美國法院實行三審終審制,至此,持續(xù)長達七年的賀梅撫養(yǎng)權案獲得最終勝訴。
在田納西州最高法院少兒法庭將小賀梅的撫養(yǎng)權一致判給賀紹強夫婦后,貝克夫婦不服判決,不僅違背承諾向媒體提供賀梅的生活照片和錄像,同時向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訴,但該申訴被聯(lián)邦法院毫不遲疑地駁回。離家八年的小賀梅,現(xiàn)正走在回家的法律道路上。
賀梅撫養(yǎng)權案,在美國引發(fā)了美國媒體對一二審法院判決的強烈質疑。因為賀梅的父母家境貧窮就應該失去對孩子的監(jiān)護權么?因為父母有案在身就應該剝奪其行使父母權的權利嗎?
對此,美國《僑報》發(fā)表社論指出,這種看法明顯有種族主義和美國優(yōu)越感的影子,如果這樣的說法成立,美國人的生活水平世界最高,是不是說美國人可以隨意將窮國人家的子女據為己有?我們不能不為田納西州高等法院判決書所稱“財務優(yōu)勢和富裕環(huán)境絕非是決定父母和非父母撫養(yǎng)權的考慮因素” 這一句極為符合人倫的判詞鼓掌。
一位一直關注賀梅案的律師告訴記者,從此案可見,號稱有著世界上最完備司法制度的美國,法律體系有明顯的瑕疵:基層地方法官由地方選舉產生,其判決容易受到地方宗教、政治影響,并非完全公正。由此可見美國“完備的法律”體系中,依然有很大的灰色地帶。
值得一提的是,賀紹強的律師西格爾為此案花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五年來一直免費為賀夫婦打官司,據孟菲斯當地英文媒體《商業(yè)訴求報》報道,西格爾為此損失了五十多萬美元的律師費收入。他的的行為受到了田納西律師協(xié)會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