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5日電 據(jù)美國《明報》報道,從香港移民赴美的黃太太與丈夫育有三名兒子。他們自1989年申請移民美國,等候12年后,終于苦盡甘來,在2001年獲準移民舊金山。無奈的是,三名兒子中有兩名兒子因輪候時間過長而超過21歲,無法與父母和幼弟一同赴美。黃太太表示,與兩名兒子分隔6年,新的移民改革一旦通過,雖然可加快與二子團聚,卻犧牲了申請已婚長子赴美的機會。
黃太太的祖父早在淘金年代移民舊金山,成為其家族移民的先鋒。其后,一名世叔伯把黃太太的哥哥申請赴美,然后再由哥哥申請黃太太及其姐姐赴美,期望親屬成員共同生活。
黃太太說,赴美前她在酒店工作,其丈夫為公務員,移民的主要目的是為家庭團聚,同時一盡孝道,照顧分隔10年,現(xiàn)時90多歲的母親。
可是,輪候時間比當初計算的8年為長,黃氏長子和二子已超過21歲,不能隨父母移民。2001年踏上舊金山土地后,黃太太立即以綠卡身份為兩名兒子申請。不料,數(shù)年時間又過去,長子踏入適婚年齡,不能為移民事宜無了期延遲婚事,毅然決定結(jié)婚。但美國現(xiàn)有的移民法列明,只有公民才能申請已婚子女來美。因此,黃太太放棄原有申請,待今年三月領取公民身份后,申請剩下的長子。
但無奈美國新移改革法案擬縮減家庭團聚資格,不但兄弟姐妹未能互相申請,就連超過21歲的子女亦不合資格。如法案通過的話,黃太太在2005年5月1號后才遞交的長子移民申請將無法生效,黃氏一家可能面對永遠骨肉分離之苦。
黃太太表示,法案是否通過令她感到異常矛盾,一方面為長子未能赴美感到傷心,另一方面為二子能加快赴美感到欣慰(法案說明2005年5月1日前遞交的申請會加快輪候時間)。
對于新移民法案要犧牲家庭團聚作交換條件,黃太太感到非常不公平。她不明白為何改革要為了讓1200萬名非法移民得到身份,而犧牲他們這批一直專心等候和默默守法的市民,她為此感到不甘心,認為守法的人不但不獲嘉許,反被欺負。
除了血濃于水,華人有子女照顧年老父母的美德,黃太太和丈夫年紀漸大,正踏入退休的年齡,亦希望兒子赴美提供經(jīng)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