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3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報道,4月21日,因在勞動中受到公司日本經營者“暴言”引發(fā)“適應性障害癥”,在日本福井縣敦賀市內一家縫制公司縫製會社的一位中國女性研修生(23歲)向福井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經營者支付賠償金以及尚未完全支付的加班費共300萬日元。
據了解,這位中國女性2006年2月來到日本,至當年12月都是以“研修生”身份工作。其后,她獲得了“技術資格”,至2009年2月都是以“實習生”的身份參加勞動。在此期間,公司的日本人經營者經常對她高聲訓斥謾罵,有時還用手打她的后背、屁股等處,遭受到實質性的體罰。
長期在這種環(huán)境中工作的這位中國女性,身心緊張,經常處在不知所措的狀態(tài),在今年3月被確診為“適應性障害癥”,F(xiàn)在,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經營者為此支付給她精神帶來痛苦的“慰謝料”大約200萬日元,同時還要求支付尚未完全支付的加班費92萬日元,此外還要求支付回國的機票錢等7萬日元。(黃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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