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位60歲老伯,自購“呼死你”設備應對短信廣告騷擾。這位李姓老伯患有神經衰弱,夜里經常收到騷擾短信。為解決這個難題,李伯花3000多元購買了“呼死你”設備,把自己手機里上百個垃圾短信廣告號碼一一輸入“呼死你”系統(tǒng)。只要騷擾者手機一開,就會一遍遍地接到李伯錄制好的“警告”電話。
不久,李伯在鄰居小孩幫助下,升級換代,購入電腦并從網上下載免費“呼死你”軟件,繼續(xù)對付騷擾電話。經媒體廣泛報道,“呼死你”近日成為網絡上的熱門搜索詞(昨日《廣州日報》)。
所謂“殺敵一萬,自損三千”,盡管維權成本高企,光是設備投入就花去6000多元,但我們這位虎膽阿伯,不顧年事已高,奮起自救,讓我等晚輩望塵莫及。說實話,鄙人也隔三岔五收到騷擾短信:金融風暴初期是售樓廣告,寒暑假來臨換成補習班英語提高班信息,至于盯梢負心漢的私家偵探、玩轉六合彩的獨家秘籍,更是讓人不堪其擾。
然而憤懣之余,一想到投訴起來費神費時費事,也就隱忍了。大伙兒都抱這種心理,所以才讓騷擾分子得寸進尺。如今出了一位年過六旬的獨行俠,怎能不讓人拍手稱快———一場反對騷擾電話垃圾短信的人民戰(zhàn)爭終于打響了!
事實上,早在2003年,廣州的城管部門就啟用了大名為“城市管理語音提示系統(tǒng)”的“呼死你”,專門對付城市“牛皮癬”。據說該系統(tǒng)啟用僅一年,廣州就處罰了130多萬個“牛皮癬”上的電話號碼,成效顯著?赏瑫r也帶來一些問題,比如:有辦假證者竟將電話呼叫轉移到110上;還有機主不斷摘機掛機,讓城管方面產生巨額通話費用,反而讓市政管理者陷入抓狂崩潰的境地。
無論是公用私用,“呼死你”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一直沒有個清楚的說法。法律界有專家表示:使用“呼死你”設備或軟件對他人進行電話騷擾,對他人造成損害,受害人可以要求賠償;如果沒有造成損害,因法律上對“呼死你”沒有直接的禁止,違法與否還難以界定。正因為法律上存在模糊地帶,因此“呼死你”是善是惡,全看落在誰手里。
公民正常的通訊權利本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呼死你”者以暴制暴,被“呼死”者自知理虧,攻守雙方所遵從的攻守“規(guī)則”,乃是以牙還牙、自作自受的民間倫理。正因為如此,盡管李伯一年半內“呼死”近2000個電話號碼,但從未有人報警?墒牵畈男袨槔@過了諸多本應執(zhí)行法律公義的主體———工商、公安、城管及電信運營商,說是“私設刑堂”也不為過,一旦真被人告,打起官司來恐怕也是有口莫辯、輸贏難料。而且,他的復仇跟騷擾者是同一個邏輯:以自我的自由妨害他人的自由。城管啟用“呼死你”,何嘗沒有這層隱憂?
李伯的復仇雖讓人痛快,但從社會整體的法制建設而言,卻怎么都難讓人高興起來:執(zhí)法主體的缺席、社會公德的缺失、維權成本的難以承受,都讓此等“俠義”之事,隨時有變成潘多拉盒子的危險。上月廣州發(fā)生母親帶女街頭打死疑似“奸夫”,不正是現代版的“私設刑堂”嗎?可見只有讓執(zhí)法主體盡早歸位,才是解決此類社會難題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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