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年多的個人投資者張靄萍訴ST科龍證券虛假陳述賠償糾紛一案,原定于22日上午9時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但就在開庭前一小時,張靄萍向法院發(fā)去傳真,同意和解。法院當(dāng)庭作出《民事調(diào)解書》,此案就此終結(jié)。
張靄萍表示,本案自起訴至今已三年有余,自己身心非常疲憊,于是決定放棄訴訟。張靄萍的代理人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wù)所稱,ST科龍?zhí)岢龅馁r償額對張靄萍并不公平,盡管代理律師有 “斗爭到底”的意志,但作為原告代理人,必須按照張靄萍的意志處理。
(阮曉琴)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