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巧合還是必然,1年前的8月,洪磊被微軟一手送進了警方的大門,而1年后的8月,法庭宣布了對番茄花園的判罰。
微軟(中國)公司8月20日透露,法院已對“番茄花園”涉嫌侵犯著作權(quán)一案做出一審判決。
經(jīng)營“番茄花園”網(wǎng)站的成都共軟網(wǎng)絡(luò)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其它四名被告因侵犯著作權(quán),被處以罰款并被追究刑事責任。在本案中全面策劃并操控“番茄花園”商業(yè)運作的孫顯忠和番茄花園工作室負責人洪磊都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并處罰金100萬元;被告張?zhí)炱、梁焯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2年,并處罰金10萬元;被告單位成都共軟網(wǎng)絡(luò)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處沒收違法所得292萬余元,并處罰金877萬余元。(8月20日人民網(wǎng))
法律是公正的,所以洪磊和他的同伴們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處。但是,洪磊又是不幸的,在筆者看來,番茄花園實際上是VISTA和WINDOWS7的犧牲品。
我不想說洪磊是技術(shù)上的天才,也許他還不配;我也不想說洪磊是正版的惡魔,因為如果沒有微軟的強勢也不會有惡魔的產(chǎn)生。但我們誰都無法否認洪磊在經(jīng)營上的才華,我甚至認為他將來出獄后很有可能會成為一個出色的營銷人員。但洪磊看錯了一步——他沒有領(lǐng)會到微軟下一步要做什么。
假設(shè)一下吧,如果番茄花園在2008年的6月或者7月甚至8月將他的“業(yè)務(wù)重點”轉(zhuǎn)移到ViSTA的話,微軟還會把通紅一片的番茄花園毀掉嗎?對此我表示懷疑。假如當時的番茄花園已經(jīng)開始開發(fā)gostViSTA的話,我敢斷言,番茄花園說不定會堅持到今天,甚至明年的今天、后年的今天。
為何?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因為在2008年的8月,XP在中國的占有率高的驚人,而ViSTA被絕大多數(shù)人排斥,有些品牌機ViSTA預(yù)裝用戶甚至把機子抱回家就卸掉他。更要命的是,在2008年的下半年,ViSTA的下一代產(chǎn)品WINDOWS7必須要有所舉動,在2009年,WINDOWS7必須要上市,怎么辦?正如絕大多數(shù)人推斷的那樣,微軟必須強迫中國人遠離XP,必須強迫中國用戶逐漸去適應(yīng)VISTA和WINDOWS7。
假如番茄花園在2008年狂熱的破解VISTA的話,呵呵,微軟說不定要送洪磊一塊大匾,又怎么舍得關(guān)掉洪磊的園子呢?
看看如今市面上已經(jīng)出現(xiàn)的盜版WINDOWS7吧,盡管微軟嘴上說打擊盜版,但說不定微軟的心里正在偷著樂:一個免費的WINDOWS7推廣者終于來了!
事實上,很多與番茄花園同性質(zhì)的論壇并沒有被微軟告倒,有的是因為名氣不如番茄,有的卻是已經(jīng)在開發(fā)VISTA了,那時WINDOWS7還沒出世。當時我還以為微軟是在殺雞儆猴,現(xiàn)在看來,微軟并非如此善良,其實他在改寫中國那句古詩:“留得盜版青山在,何愁下代系統(tǒng)推廣人”——微軟在為自己留一批免費的打工者。
從農(nóng)業(yè)的角度上講,微軟的做法就像“換茬”,今年種玉米明年就種小麥,番茄的XP該割了,該種WINDOWS7了。當WINDOWS7“意外”流出后,微軟再沒有什么反盜版的行動了,因為他需要盜版者來測試、推廣這款產(chǎn)品。
可惜啊,洪磊沒有揣摩好“圣意”,否則又怎么會進了班房呢?我為中國的用戶悲哀、為洪磊悲哀、為微軟的用心悲哀,除了悲哀,我們又能如何?
番茄花園事件一周年了,用一句話做為紀念:番茄花園,VISTA和WINDOWS7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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