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費上限標準聽證會”在“閉門會議”的爭議聲中召開。
多年來頗受詬病的手機高漫游資費終于踏上了降價的破冰之旅,因而本次聽證會不僅廣為民眾所期待,而且還被賦予更多的意義。然而,就降低資費而言,聽證會依然是噱頭多過實質,效果將會遠遠低于消費者的期望。
的確,提交論證的兩個調整方案與降價“一步到位”的期待相差甚遠,甚至復雜得讓消費者一頭霧水。方案一“附帶嫁接”現(xiàn)行國內長途通話費,在各種國內漫游通話狀態(tài)下的通話費上限標準僅僅比相對現(xiàn)行上限標準平均下降14.9%;方案二“吸收合并”現(xiàn)行國內長途通話費,在各種國內漫游通話狀態(tài)下的通話費上限標準比相對現(xiàn)行上限標準平均下降63%,但后付費用戶撥打漫游地電話的資費上限標準卻提高16.7%。顯然,這讓希望全面降價的消費者難以取舍,更不符合民眾期待的漫游費、長途通話費、雙向收費統(tǒng)一調整的改革方向。
更重要的是,此次聽證會降低的只是“上限標準”,即政府為維護消費者利益而制定的最高收費標準。但在市場實際運行中,中國移動、中國聯(lián)通等運營商早已通過各種資費“套餐”在一些地區(qū)悄然降價,不再執(zhí)行“上限標準”。比如,中國移動動感地帶業(yè)務推出的“漫游優(yōu)惠計劃”,在漫游地不論接聽還是撥打國內漫游地、長途電話,資費均為0.5元/分鐘,這不僅遠較方案一的上限標準便宜,而且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比方案二也要實惠。既然如此,降低“上限標準”,如同隔靴搔癢,對實際收費標準能施加多大影響?
實際上,漫游費上限標準下調早在移動運營商的預期之中,并通過“套餐”提前消化其負面影響,因而“合乎規(guī)定”的實際收費標準并無“跟風”下調的必要,未來下調的力度和時機也可以主動控制。這就是中國移動代表在聽證會上表態(tài)贊成的原因之所在。
從長遠來看,移動電話資費下降的動力在于市場競爭。如果不是兩大移動運營商相互“攻城略地”,消費者如何能看到爭相下調資費的種種“套餐”?如果不是中國電信、中國網通等固話運營商“虎視眈眈”,消費者恐怕也難以享受到從資費上限標準到實際標準之間的優(yōu)惠。
由此可見,聽證會降低漫游費上限標準之后,更應該推進電信改革,加強市場競爭,從而促使手機資費“跟風”下調,讓消費者享受更大的實惠。這其中,培育勢均力敵的全業(yè)務運營商自是應有之義;否則,降價可能成為優(yōu)勢運營商推行壟斷的籌碼。此次聽證會上,聯(lián)通代表“逐步漸進”和網通代表“不希望降太多”的主張,發(fā)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