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手機通訊的消費投訴一直居高不下,東莞市工商局12315中心去年的手機通訊器材的消費投訴就占了商品類投訴四成以上。山寨手機、翻新手機等充斥著通訊器材市場,種種“解釋”卻又讓消費者的“三包”權利形同虛設。
核心提示
近九成手機類投訴針對假冒三無手機
“近十年來,手機消費投訴一直高居商品消費投訴的榜首。”據東莞市工商局12315中心統(tǒng)計,2008年手機通訊器材的投訴共1366宗,占商品類投訴的44.83%。
據東莞市移動電話行業(yè)協(xié)會統(tǒng)計,在去年341起受理的手機投訴中,有294名消費者購買了假冒三無手機,主要涉及行貨機、“韓國機”和“港版機”三大類,投訴占比86.2%,較往年略有下降。
案例一
“軟件版本過低”屬產品功能缺陷
陳先生在莞城某電訊以1700元購買了一部某品牌手機,該手機產品說明書上寫明有導航等功能。然而,陳先生卻發(fā)現這些功能都無法使用。
陳先生以手機的“質量問題”要求商家退貨,商家解釋這是由于手機中的導航軟件版本過低造成的,并非屬于產品質量問題,拒絕退貨。后經工商局調解人員調解,雙方達成協(xié)議,對導航版本進行升級,該項功能可以正常使用。
消費提示:
東莞市消委會秘書長鄧國平表示,購買手機應選擇正規(guī)的商家和質量好的品牌,并索要正規(guī)發(fā)票,保留好維修單等。購買手機時應要求銷售者當面打開內外包裝,檢查商品有無瑕疵,按照說明書詳細檢驗主機的功能。
案例二
“以舊充新”商家雙倍賠償消費者
夏先生上月底在橋頭某手機數碼城天達通店購買了兩部諾基亞N72手機,誰料不到一星期便出現了死機、無法接聽等問題。夏先生仔細查看手機,發(fā)現兩部手機的“入網許可證”完全相同,通過工信網的驗證系統(tǒng)也無法搜索到相關信息。
夏先生到諾基亞客服中心查詢,被告知該手機的機芯碼是“N70”手機,夏先生極有可能買到了不法商家改頭換臉的“翻新手機”。
律師支招:
“兩部手機中至少有一部是黑手機!甭蓭熑~玉賦表示,每部手機的入網許可證都是唯一的,兩部手機的許可證完全相同,則至少有一部甚至兩部都是黑手機,夏先生可以到質檢部門進行檢測并出具相關證明,向工商部門提出申訴或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要求商家給予雙倍的賠償。
消費提示:
一些經銷商有可能將因質量缺陷而退回的手機經過修理后又當作正品出售,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可以打開通話記錄查看一下是否存有遺留信息。
此外,消費者還可以卸下電池認真查看機器背后粘貼的串號,并通過廠家查詢系統(tǒng)以及工信部標識驗證網對其真?zhèn)芜M行識別,有懷疑的應及時到該產品的檢測機構進行驗證,如購買了假冒產品要立即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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