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武漢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武漢市遺體捐獻條例》的修訂由今年的立法調研項目調整為立法項目,這意味著武漢市將允許將皮膚等捐獻遺體的全部或部分用于臨床。
據了解,《武漢市遺體捐獻條例》于2003年頒布實施。但根據該條例,捐獻遺體僅限用于醫(yī)學教學和科研,除角膜外,其他組織器官不能用于臨床治療。目前武漢有10多家醫(yī)院具有開展臨床組織移植能力,由于遺體組織來源缺乏,影響了很多患者的醫(yī)療救治。造成了一面是遺體組織資源未能充分利用,一面是患者需求無法得到保障的現狀。
據武漢市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調研發(fā)現,僅某家醫(yī)院燒傷科每年大約有150名大面積嚴重燒傷患者需要皮膚移植救治,需要皮膚25至30萬平方厘米。
7月15日舉行的武漢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認為,為了充分利用捐獻遺體,拯救更多的生命,有必要修訂條例,擴大捐獻遺體的臨床利用范圍,為皮膚等人體組織捐獻提供法律保障。鑒于目前有關修訂工作已經準備成熟,擬于8月下旬提請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胡新橋 者余飛 韓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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