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非親生兄妹,為幾百元過節(jié)費起殺心
汪定并沒有否認(rèn)自己殺害妹妹的犯罪事實?伤麨槭裁匆獙γ妹孟麓硕臼郑哭k案刑警很快發(fā)現(xiàn),陽莉并非汪定的親妹妹,兩人不僅沒有血緣關(guān)系,而且平時關(guān)系很不好。兇案的起因,只不過是幾百元錢的過節(jié)費。那么,在4月14日下午,汪定與陽莉之間到底發(fā)生了什么事?
在審理法庭上,汪定在一封悔過書里詳細(xì)回顧了那一天發(fā)生的每個細(xì)節(jié):
4月6日,陽莉給我打電話,找我要錢回家,我當(dāng)時沒有答應(yīng),以后幾天她幾次打電話給我,說是為我媽要的錢。我想給也不是,不給也不是,如果不拿錢給她,他們又要在背后說我的壞話,想來想去,還是給她一點吧。
到了13日那晚,我打電話給陽莉,問她什么時候回家,她說自己在工廠合同到期辭工,東西都收好了,這幾天就走。當(dāng)時我說:“可惜我的工程款還沒拿到,要不可以給點錢你回家。”她說她可以等,但要到我這里來等。
她這么一說,我就很擔(dān)心,我老婆一直都不喜歡她,還懷疑我和她有兩性關(guān)系,如果知道她來了,肯定要和我吵架。我想到工地上空鋪多的是,她可以住那里,就跟她說:“那么來吧,但我沒租房了,你到觀瀾汽車站,我去接你!
14日那天下午,我又想,如果陽莉到工地上住,老婆肯定還是會發(fā)現(xiàn)的,當(dāng)時我覺得心里特別煩,就在家邊看電視邊喝酒解悶,喝了半瓶白酒和兩瓶啤酒。喝酒時,我突然看到我那1歲半的小孩在旁邊玩得很開心,就想到小時侯我的成長過程,在繼父家過的那一年非人的日子。
晚上7點半左右,陽莉給我打電話說到了,要我去接。我沒想到她來得那么快,趕緊換了衣服出門,后來想到去工地的那條路晚上很黑,很容易被打劫,就折回家拿了平時砍肉骨頭的那把刀防身。在汽車站,我接到陽莉后,在去工地的路上,我和陽莉就起了爭執(zhí),她說我應(yīng)該給他們家錢,因為我在他們家生活過。她說她不是我媽生的都給錢,我是我媽親生的還不給錢,她還說我“你就是個孤兒的命”,話講得很難聽。我聽了很氣憤,但她還在那里講,她越說,我心里越難過,讓我想起他們一家平時從來都不和我聯(lián)系,也從不問一下我老婆和孩子,總是要錢的時候才打個電話給我……
那天下午喝的酒很多,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失去了理智,產(chǎn)生了殺她報復(fù)繼父的念頭。
“第三回”法庭上悔恨落淚,害怕兒子也成“孤兒”
“我父親是孤兒,我也是孤兒,我要是坐牢,我兒子就是三世孤兒了!痹谵q護(hù)過程中,汪定數(shù)次落淚,他將殺人深層原因歸結(jié)為繼父一家對自己的虐待。實際上,汪定的親生母親尚在,但在他心中,認(rèn)定自己就是一個孤兒———他的孤獨,與孤兒無異。
汪定出生在貴州一個農(nóng)村家庭,父親從小就是孤兒,家境十分貧困,他還只有1歲的時候,親生母親不堪忍受貧窮的生活,丟下他離家出走了,之后再沒有回來看過他。汪定15歲的時候,父親因病去世,家中無一個親人的他被送到母親改嫁的家中,那時候,汪定才第一次見到自己的親生母親。母親離開汪家后,嫁給了一個小她6歲的男人陽在名,陽在名之前也結(jié)過婚,還帶著和前妻生的女兒,就是陽莉。汪定的母親與陽在名組成新的家庭后,又生了一個女兒,叫陽婭。
汪定不是小孩子,而是15歲的少年,陽在名倒也不敢怎么真的打他、虐待他,而是從精神上折磨他。他常常在妻子面前對陽婭指桑罵槐:“你是不是姓陽?不姓陽就給我滾!”他與妻子吵架時也會說:“我們家這么多人,少一個兩個也好!别B(yǎng)狗也好過養(yǎng)你們!“
繼父對待自己如此,連10歲的繼妹陽莉也跟著煽風(fēng)點火,經(jīng)常故意與這個不知哪冒出的哥哥作對?吹礁赣H經(jīng)常故意不給汪定吃飽,她就故意在他面前把吃剩的飯倒給雞吃,讓他在旁邊干咽口水。有一次,她在剩飯里偷偷擱上鹽巴,然后躲著偷看汪定吃下后的狼狽樣,看得哈哈大笑。
繼父和繼妹在汪定的母親面前經(jīng)常告狀、說他的壞話,不是說他游手好閑、不肯干活,就是說他欺負(fù)妹妹,買個醬油貴了幾分錢也會講上半天……汪定的母親也沒辦法,她不是聽信丈夫和繼女的話,就是在兒子求救的眼神面前,選擇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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