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張女士在家樂福超市天通苑店購物發(fā)現(xiàn),她所購買的商品結(jié)算價與標簽價不符。超市工作人員稱因未及時更換價簽導致此事,將盡快更換新標簽。
“雖然只有兩毛差價,但我感覺被騙了。”張女士在家樂福天通苑店買了3袋標價為11.8元的龍莊炒香黑芝麻,付款后發(fā)現(xiàn)小票上的價格是12元一袋。
張女士馬上向收款員說明。在確定了標簽價與付款價不同之后,超市工作人員給張女士退了多交的錢。超市雜貨處負責人稱為“工作疏忽”,向張女士致歉,并為其辦理了退款手續(xù),三袋芝麻則作為賠償給了張女士。張女士認為,此事涉及金額雖小,但因為很多顧客都不注意核對小票,如果超市不加整改,可能會使很多顧客上當。
昨天下午4點記者發(fā)現(xiàn),店內(nèi)張女士所購的芝麻已沒有價簽。超市雜貨處負責人稱,接到張女士反映后,他們就把“11.8元一袋”的標簽給撤了。該負責人表示,此商品之前是特價商品。“活動已經(jīng)結(jié)束,商品的價簽沒有及時更換,是我們工作的疏忽,我們將盡快更換新的標價簽!痹撠撠熑朔Q,對因此給消費者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記者孫乾 實習記者呂曉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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