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蘇省“兩會”的會議上,孫杏美代表在建議中指出,來江蘇省投資創(chuàng)業(yè)的海外人才日益增多。由于這些人大多在出國時被注銷戶口及身份證件,現(xiàn)在以護照為有效證件,因此在辦理電話通訊、銀行開戶、申請貸款、申報項目、購置資產、申領駕照、勞動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諸多不便。
為了讓海外人才能夠在江蘇安居樂業(yè),孫杏美代表建議出臺海外人才“居住證”政策,凡長期在江蘇省投資創(chuàng)業(yè)和工作的海外華僑華人及留學人員,屬于江蘇省經(jīng)濟建設、社會發(fā)展急需且符合一定條件者,均可申領“海外人才居住證”,在工作生活中享受國民待遇,子女入學時享受歸僑同等待遇。(周靜文 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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