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9日電 據齊魯晚報報道,昨天,搶劫殺害濟南某軍區(qū)干休所85歲的正軍級離休干部張俊西及其妻子的劉寶柱,在濟南市中院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劉寶柱生于1978年12月,惠民縣香翟鄉(xiāng)頭堡村人。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在公訴時稱,劉從小學到高中一直學習成績優(yōu)秀,入伍后在濟南某干休所服役期間表現良好,當兵兩年就入了黨,還當上了班長。2001年底,從軍隊復員的劉寶柱留在濟南,尋找就業(yè)機會,但一直未如愿,便產生了盜竊邪念。
在法庭上,劉寶柱陳述了自己的犯罪過程。4月1日晚,他來到原服役的干休所。這天天氣陰冷,晚9時許,他來到被害人所在的院子外,戴上手套后,翻墻入院。他先來到二樓,然后又到一樓,逐個房間搜尋財物,當他看到一樓張俊西夫婦正在臥室睡覺,就攜帶盜竊的手表、茶具離開了張家。
但劉寶柱對“戰(zhàn)果”并不滿意,他接著再次來到張家,并從院里找到一把消防斧提著走進臥室。在翻找錢物時,睡在南邊床上的張俊西老人的妻子動了一下,做賊心虛的劉寶柱以為被發(fā)現,趕過去兇殘地朝老人的頭部胸部猛砸猛砍,接著又砍向被驚醒的張俊西老人的頭部和肩部。兩位老人當場死亡。之后,劉寶柱拿著搶劫到的手機、照相機、金手鏈、軍用手表等物品逃離現場。
據了解,被害人張俊西老人今年85歲,是濟南軍區(qū)某部原副政委(正軍職待遇)。1937年參加八路軍,在長期的革命戰(zhàn)爭中,南征北戰(zhàn),出生入死,為民族的解放和軍隊的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公訴人認為,劉寶柱僅為盜竊錢財就手持利斧,朝手無寸鐵的老人下此毒手,手段特別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在社會上、在部隊內都產生了極壞的影響。
在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劉寶柱作案的大量證據。此外,公訴機關還對劉寶柱在服役期間的盜竊行為進行了指控。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和所出示的證據,劉寶柱基本上都表示“沒有異議”。在法庭辯論階段,當法官讓劉寶柱為自己辯護時,他回答說“沒有什么說的”。
最后,經過合議庭合議,當庭一審以搶劫罪和盜竊罪判處劉寶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董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