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5日電 記者昨(24)日從四川省委有關部門獲悉,該省近日出臺規(guī)定,要求省級領導秘書任職5年原則上平級交流,市(州)及縣(市、區(qū))的領導干部不配備專職秘書,同時對秘書工作行為明確限定了8大禁區(qū)。
據華西都市報消息,根據規(guī)定,市(州)黨政主要領導可視情況由組織安排相對固定的秘書工作人員,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上崗前,領導干部所在單位必須要對其進行崗前培訓,并由單位有關負責人對其進行廉政談話。
秘書工作行為“八不準”
不準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條件或借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的名義辦私事、謀私利;不準以超越自己的職責權限范圍干預干部選拔、人事安排、政務決策與管理等黨政事務;不準自作主張代領導干部答復處理問題,未經領導同意擅自批示文件,在傳達領導指示時夾雜個人意見,在作新聞報道時,向新聞媒體提出違反規(guī)定的要求;不準插手任何形式的經營活動,特別是插手與領導干部職權有關的工程項目承包和物資采購活動,或者從事有償中介活動;不準接受或者代領導干部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不準泄露、傳播組織尚未公開的信息,泄露領導干部在討論工作過程中的各種意見,或參加重要會議及活動時尚未公開發(fā)表的講話;不準將機要文件私自帶出辦公室,或者將機密文件中的內容或內部機密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泄露;不準下基層時向接待單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記者/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