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3日電 新加坡的聯(lián)合早報今日發(fā)表題為《公民投票與州官放火》評論文章,對于陳水扁搞“公投”指出,雖說政治人物為了立場與利益,總是“勇于以今日之我非昨之我,善于唾面自干”,但總還是得有點道理,至少要能自圓其說。否則,那豈不真是翻手為云覆手為雨,只準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
文章指出,為政不在多言的時代早就過去,現在,則是除了多言之外,更要懂得自我推銷。陳水扁曾說過一句:“法律是讓人遵守、而不只是給人尊重的!蔽恼略u論稱,真是壯哉斯言,畫龍點睛,不愧是學法律出身。但是,對于臺灣最近紛擾不斷的“公投”問題,陳水扁卻說沒有法律也可以照常推動,外界就難免要感到納悶和不解了。
難怪臺灣媒體對陳水扁的這種“只要我喜歡,沒有不可以”舉動會有極大的批評,認為民進黨當局這種作法簡直到了玩法的地步。
如果說臺當局可以花費大把公幣,選擇性地做些沒有拘束力的“咨詢性公投”,不知老百姓是否也可以來個“公投”,決定是否要繳稅、學費該多少、澎湖該不該設賭場、民眾年金給多少?投出結果以后,臺當局到底是要據以執(zhí)行還是該參酌辦理?
文章指出,民進黨所說的“防御性公投”,陳水扁說只有“統(tǒng)一公投”而沒有“獨立公投”,說穿了其實都是政治人物玩弄民眾,自我解套、騙取選票的花樣,千萬認真不得。
難怪臺灣媒體名人陳文茜要挖苦說,民進黨有許多騙子與小人。而另一名知名媒體從業(yè)人員也為文指出,陳水扁這種政策永遠是在“施工中”,但持續(xù)“未完工”的作法,目的主要還是要吊老百姓的胃口,給大家(尤其是那些“臺獨分子”)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希望”,好繼續(xù)爭取支持,騙取選票。如此而已。(蔡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