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7日電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有關人士7日透露,為提高優(yōu)生優(yōu)育水平,日前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規(guī)定政策有所放寬,新條例將自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鄧行舟說,北京市原來的有關條例規(guī)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公民,其生育間隔不得少于4年,且女方年齡不得低于28周歲。但是,考慮到如果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有可能造成許多高齡產婦,不利于母嬰的健康和安全。因此,新出臺的條例規(guī)定,上述兩個條件中只需具備一個即可生育第二個孩子。
條例還規(guī)定,在獨生子女不能成為正常勞動力、夫妻均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等9種情況下,可以生育二胎。據悉,允許生育二胎并不是新政策,只是在原有條例基礎上作適當修改。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林文漪表示,新出臺的條例更加注重以人為本,保護和尊重公民的合法權益,并且強調了政府的責任意識。
《條例》規(guī)定,公民實行計劃生育享有合法權益,包括享有生殖保健、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健康與安全保護的權利;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要針對育齡人群開展婚前教育和優(yōu)生指導,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檢查、隨訪服務;政府免費向已婚育齡夫妻提供避孕藥具等。據北京市第5次人口普查公報,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北京市人口自然增長率為0.9‰。北京目前每年新增戶籍人口大約為一萬人,是全國大城市中人口增長較低的城市之一。
鄧行舟表示,未來幾十年,北京將迎來人口總量、勞動就業(yè)人口數量、老齡人口數量三大高峰,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huán)境間的矛盾依然嚴峻。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北京市2008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將達到6000美元。(來源:新華網作者:記者 劉江李珍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