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八日電 國務院臺辦副主任王在希十八日說,要求民主和搞“臺獨”分裂是兩碼事。我們堅決反對有些人利用公投搞“臺獨”。
王在希下午在海研中心舉行的“兩岸關系研討會”上致辭時說,我們尊重并理解臺灣同胞要求當家作主的愿望,但堅決反對有些人利用公投搞“臺獨”分裂。要求民主和搞“臺獨”分裂是兩碼事。要求民主是臺灣人民的基本權利,F(xiàn)在的問題是,陳水扁打著民主的旗幟推動公投,以公投形式搞“臺獨”,同時還把反對“臺獨”公投的人扣上“反民主”的帽子。
他說,值得注意的是,在臺灣有些原來一直堅持反對“公投立法”的代表人物,不能堅持把公投“臺獨”的危害,光明正大地告訴人民,反而隨波逐流,助長陳水扁當局在“臺獨”的道路上鋌而走險。政治人物最重要的是堅定站在人民的立場,為維護人民的利益,敢講真話。不信邪,有風骨。而不能只顧眼前利益,不負責任,不顧道義,是極其不可取的。
王在希說,打著民主的旗號搞“臺獨”,利用民意搞分裂,這也是陳水扁的一大特色。根據(jù)聯(lián)合國一九四七年的決議,只有殖民地人民,經(jīng)聯(lián)合國和宗主國同意后,方可用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是否獨立。而臺灣現(xiàn)在不是殖民地,無論從歷史上、還是從法理上看,都是中國神圣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海峽兩岸同屬于一個中國,過去兩岸一直有共識。即使在李登輝當政后的一九九一年臺灣“國統(tǒng)會”正式通過的“國統(tǒng)綱領”,也明確宣示:“臺灣固為中國一部分,大陸也是中國一部分”,并把統(tǒng)一列為最終目標。因此在臺灣,任何人企圖用公投的方式,達成“臺獨”分裂的目的,都是不能容忍的,也是非法的。陳水扁當局推動“公投立法”,只為其今后搞“臺獨公投”提供法律依據(jù),圖謀通過公投來實現(xiàn)“臺獨”主張。
王在希說,其實,提出“公民投票決定臺灣前途”,利用公投搞“臺獨”,是民進黨、也是“臺獨”分子長期以來的一貫主張。早在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臺獨”分子就提出“制定新憲法、建立新國家”。陳水扁上臺時,為穩(wěn)住陣腳,曾作出“四不一沒有”承諾,其中就有“不搞統(tǒng)獨公投”的一條。任期未滿,他就大張旗鼓地推動公投,這完全暴露了陳水扁的“臺獨”分裂本質(zhì)。陳水扁一邊鼓吹“公投制憲”,以穩(wěn)固基本教義派選民;一邊又說他“四不一沒有”立場沒有變,企圖欺騙、愚弄廣大善良的臺灣民眾,其用心昭然若揭。
王在希表示,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的選舉,我們一直認為是臺灣內(nèi)部的事情,我們不會介入。但對選舉中搞“臺獨”分裂活動,我們將旗幟鮮明地堅決予以反對,這是我們的一貫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