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圈存在“性交易”早就不是什么新聞了,國內(nèi)國外都不鮮見。去年港姐選舉期間,老藝人白韻琴就曾公開揭露:“在娛樂圈要想紅,就要肯‘身體力行’,最要的就是肯獻出肉體,肯陪人睡覺,跟人上床。”而張鈺聲稱內(nèi)地娛樂圈也有同樣普遍存在的“潛規(guī)則”———假如事實真的如她所說,那么這起事件就是冰山的一角了。
演藝圈對于許多初出江湖的女孩子來說,無疑有著極大的誘惑。在這個圈子發(fā)展,名氣至關重要。而成名之路之難有時真可以用“難于上青天”來形容,像董潔這樣的幸運兒畢竟是鳳毛麟角。娛樂圈吃的是青春飯,流年似水,時不我予,成名要趁早。對急功近利的女孩子來說,如果有捷徑可走,她們在所不惜,甚至不擇手段。
按照張鈺的說法,“潛規(guī)則”的含義很明顯,就是赤裸裸的“性交易”。是交易當然要遵循等價交換原理,這就是規(guī)則。張鈺自稱披露事件的動機,是因為“黃健中不遵守規(guī)則”。不難設想,成為新聞的都源于失敗的交易,成功的交易自然不會公之于眾。而交易失敗成為轟動一時的“性丑聞”主角的畢竟是極少數(shù)。黃健中不幸地成為了這極少數(shù)中的一個。
這是一樁風險交易,雙方的機會成本大不相同。以色相和肉體為成本的女主角則處于下風。然而矛盾是可以轉化的,當處于下風的一方一旦掌握了諸如“偷情錄音”、“帶精斑的內(nèi)褲”之類物證時,雙方地位立馬發(fā)生180度的乾坤大挪移。名人一方因此面臨公眾道德的拷問。然而,道德殺傷力因環(huán)境和條件而不同。簡單言之,它與公眾對于名人的道德期待值、名人的事業(yè)發(fā)展對于個人道德的依賴性成正比。這就是為什么克林頓和阿諾·施瓦辛格雖然因為“性丑聞”聲名狼藉,卻依然能連任總統(tǒng)、當選州長,成龍在“小龍女”事件之后依然能夠我行我素的原因。
在內(nèi)地,道德武器的殺傷力還是令人生畏的,但也不盡然。社會觀念與時俱進,人們對待性的態(tài)度也更加開放,“桃色”事件不再像以往那么面目可憎。當?shù)赖峦司佣之后,“桃色”脫掉了面目猙獰的殺手外衣,轉而披上了妖嬈嫵媚的紗裙,手段本身成為了目的,不管是“性交易”還是一般的“緋聞”,只要與名人牽扯到一起,就成為通往成名的新干線。名利熏心的女子所要做的僅僅是丟掉自尊和羞恥而已!甚至連肉體也不需要付出。這就是為什么接二連三有女孩子跳出來大爆與名人的“性丑聞”了。
這樣做惟一風險是:成名帶來的后果大有疑問。幸運的可以通過時間來“漂白”,像“張藝謀緋聞女友事件”中的女主角———“名!蹦衬;運氣差的,周某可以算一個,不論她將來做什么,在公眾的心目中都無法擺脫那撲鼻而來的臭氣。而張鈺在行動之前不也早已打聽過周某的身價漲了沒有嗎?
而一個由“潛規(guī)則”主宰下生產(chǎn)出的娛樂產(chǎn)品,你還能對它抱什么期望呢?
來源:南方周末 作者: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