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18日 星期四
站內檢索
頻 道: 首 頁 | 新 聞 | 國 際 | 財 經 | 體 育 | 文 娛 | 臺 灣 | 華 人 | 科 教 | 圖 片 | 時 尚
  精品商城 | 短 信 | 專 稿 | 出 版 | 供 稿 | 產 經 資 訊 | 廣 告 服 務 | 視 頻 | 心路網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高法與司法部聯合下文規(guī)范法官和律師相互關系

2004年03月18日 22:23

  中新網3月18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8日聯合發(fā)布了《關于規(guī)范法官和律師相互關系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guī)定》,以期加強對法官和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的職業(yè)紀律約束,規(guī)范法官和律師的相互關系,維護司法公正。

  規(guī)定針對近年來出現的個別法官和律師串通,違反職業(yè)道德、紀律,損害當事人利益,影響司法公正,損害司法權威的現象,側重于從加強廉政建設、嚴格職業(yè)紀律的角度規(guī)范法官和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的相互關系,在法官和律師之間構筑一條“隔離帶”,以進一步加強對法官和律師的紀律約束。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主要負責人指出:制定這個規(guī)定的指導思想是促進司法公正、體現司法為民。規(guī)定雖是針對法官和律師相互關系作出的,但其根本宗旨是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落實司法為民。規(guī)定體現了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以及廣大法官和律師廉潔自率、維護司法公正的價值追求,并同時對法官和律師產生紀律約束力,有利于加強法官和律師之間的紀律監(jiān)督。他認為,規(guī)定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法官廉政建設,提高律師隊伍素質,凈化司法環(huán)境,保障法官依法審判案件和律師依法執(zhí)業(y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樹立司法權威,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來源:新華網)

 
編輯:余瑞冬


 
  打印稿件
 
:::新聞自寫短信:::
對方手機: 最多五個(半角逗號號分隔 0.2元一條)

新聞長信,五千字容量
檢驗碼:
手機號:
密 碼 :
獲取密碼    
 
 
 

關于我們】-新聞大觀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誠聘英才】-【留言反饋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