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日電(記者 齊彬)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fā)生、流行,保障公眾健康,中國著手修訂傳染病防治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今天在北京舉行,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審議,衛(wèi)生部常務副部長高強就草案向會議作說明。
高強說,一九八九年九月起施行的傳染病防治法,對于預防、控制和消除中國傳染病的發(fā)生與流行,保障公眾健康,尤其是對奪取抗擊非典的勝利,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是一部比較好的法律。
高強表示,近十幾年來,中國傳染病防治形勢已經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例如,國家對傳染病暴發(fā)流行的監(jiān)測、預警能力較弱;疫情信息報告、通報渠道不暢;醫(yī)療機構對傳染病人的救治能力、醫(yī)院內交叉感染控制能力薄弱;傳染病暴發(fā)流行時采取緊急控制措施的制度不夠完善;疾病預防控制的財政保障不足等。
高強說,這些問題在防治非典中暴露比較充分。因此,有必要總結傳染病防治實踐尤其是抗擊非典實踐中的經驗和教訓,對現行傳染病防治法予以修訂。去年五月,全國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提出修訂建議,九個月以來,法律起草小組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在國內外進行調研,集中精力反復修改,形成了該法的修行草案。
據了解,修訂后的傳染病防治法草案共九章九十二條,文字篇幅約為現行法律的兩倍,規(guī)定了有關傳染病預防,疫情報告、通報、公布、控制以及醫(yī)療救治和保障措施等制度。
高強表示,提請審議的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在總體思路上把握了六個方面,包括突出對傳染病的預防和預警;完善傳染病的疫情報告、通報和公布制度;進一步完善傳染病暴發(fā)、流行時的控制措施;增設專章規(guī)定傳染病的救治工作;加強傳染病防治的保障制度建設;做到保護公民個人權利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