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0日電 本周《瞭望》雜志透露,中共中央最近已經批準實施《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guī)定》,“因公辭職”、“自愿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有了嚴格規(guī)范。
據報道,《規(guī)定》明確指出,“黨政領導干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等,不宜再擔任現職,本人應當引咎辭去現任領導職務”,《規(guī)定》并詳細列舉了九種應該引咎辭職的情形。(鄭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