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1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11日決定,從今年5月到明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在全國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
查辦的重點對準5類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案件;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案件;虐待被監(jiān)管人案件。
據了解,專項活動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各地檢察機關,要特別注重查辦發(fā)生在基層、發(fā)生在群眾身邊、影響惡劣的案件,尤其是對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利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特大案件,要作為重中之重,迅速查辦。
最高人民檢察院為這次專項活動排出的時間表是:今年5月底以前,各地檢察機關要對案件線索進行全面清理排查,對已經受理和發(fā)現的案件線索逐一登記,報上一級檢察院備案,對典型和特大案件線索,由省級檢察院報高檢院,對正在偵查的案件,要逐案報省級檢察院備案。從6月份開始,圍繞專項活動的重點,對清理的案件進行集中查辦。
據悉,為保持對侵犯人權犯罪的打擊力度,最高人民檢察院將選擇一批典型案件直接參辦或掛牌督辦,并派工作組赴各地督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