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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作弊可能受終身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處罰

2004年11月25日 20:03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五日電(記者齊彬)本周日,內(nèi)地中央、國家機關招考錄用公務員筆試將舉行,人事部今天就嚴肅考風考紀專門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大力防范違紀違規(guī),嚴肅處置違紀行為。

  通知指出,各地要針對可能出現(xiàn)的作弊行為,特別是一些新方法、新手段,提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要嚴格按照考務規(guī)定和要求操作,周密部署,堅決杜絕群體作弊或內(nèi)外串通作弊事件的發(fā)生。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對突發(fā)事件的預案,及時處置作弊行為,確保考場紀律和考試順利進行。

  通知說,要進一步嚴明考試紀律,堅決處理違紀人員。對違紀情節(jié)惡劣的,如利用手機等工具作弊的;抄襲、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的;冒名頂替參加考試的;考試未結束前,出賣試卷答案的;參與有組織的作弊或與工作人員串通作弊的,在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時,取消考試資格或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并視情節(jié)給予一定年限或終身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處罰;有工作單位的,向所在單位通報;屬國家工作人員的,建議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屬在校生的,將向所在院校通報。對參與作弊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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