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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報評論:領匯流產對香港整體利益造成嚴重傷害

2004年12月20日 13:56

相關報道:港府宣布領匯基金全球發(fā)售告失效 退還申請款項 (2004-12-20 09:09:36)
          新聞背景:香港領匯案回放

  中新社香港十二月二十日電 針對港府今晨宣布另行安排領匯上市,香港報章今天紛紛發(fā)表社評指出,在司法訴訟未了、情況不明朗的情況下,當局強調押后上市是最穩(wěn)妥的安排,但是領匯事件對香港整體利益已造成嚴重傷害,卻是不爭的事實。

  香港《明報》社評指出,由于領匯的招股書中,遺漏了向投資者作出訴訟風險的聲明,致政客有可乘之機,“罔顧公眾利益”,不考慮五十多萬認購領匯基金市民的投資期望,“也不管香港金融中心聲譽受損的危險”,“事件更成為海外金融市場的笑柄,令社會為此付出沉重代價,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無怪激起市民的反感。”

  香港《文匯報》發(fā)表社評指出,社會在對政客濫用司法程序的行為進行譴責的同時,還須關注領匯事件對香港的深遠影響。香港證券市場蓬勃向上的銳氣受挫,對特區(qū)政府管治權威和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信譽的打擊,更是不能低估。

  該社評指,領匯擱置上市,開創(chuàng)了香港有史以來,政客操縱草根市民通過利用司法程序,成功阻止政府重要施政措施落實的極壞先例。這不僅將鼓勵某些勢力繼續(xù)運用這種手段沖擊政府,而且將香港賴以成功的法制基石與政治相糾纏,對整個香港的發(fā)展將產生不可輕視的深遠影響。

  香港《大公報》社評認為,毫無疑問,領匯不能如期上市,令人看到的是一些人如何打著民主、法治的幌子,為了達到阻撓特區(qū)政府依法施政的政治目的,不惜損害市民公眾的集體利益,事件對香港的法治尊嚴和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是損害是挑戰(zhàn),而不決是什么值得高興的事。

  對于港政府為領匯上市所作的準備工作是否足夠的問題,香港社會存有不同的意見!段膮R報》社評認為,雖說政府在避免法律爭議方面可以做更多的事,但不可能做到“零風險”。因為政客操縱領綜援的公屋人士興訟阻領匯上市,法理上明顯站不住腳。高等法院原訟庭和上訴庭判房委會勝訴,已說明政府在法律方面的咨詢和認定工作有基本把握。

  關于領匯的未來,有香港媒體指出,鑒于領匯即使在合法有理的情況下上市,都受到政客的阻擊而擱置;因此,日后重新將領匯上市時,可采用立法上市的方式,堵塞可能被人利用的法律漏洞;同時,還須對可能有人利用司法程序予以阻擾,做好各種應對準備,盡力做到萬無一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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