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6日電 歷時近兩年的澳洲維省法輪功組織狀告“華廈商報”的法律行動被維省公平機會委員會公告駁回而告失敗。“華廈商報”展示的維省公平機會委員會的正式函件顯示,由于該組織無法在60天內(nèi)向維多利亞民事及行政法庭—反歧視分庭(The 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Anti-Discrimination List)提出上訴而被判決駁回,幷不得為此提出進一步的法律訴訟行為。
“華廈商報”負責人宋曉蓓說:對維州公平機會委員會的這一決定表示歡迎,這更表明澳大利亞是一個真正講究民主、自由、公正的國家。她說,兩年來由于法輪功組織的投訴和起訴的“干擾”行動,使華廈商報為了回應(yīng)這些事務(wù),耗費大量人力精力和時間,不勝其煩。但為了違護新聞媒體的自由、公正、客觀的原則性,華廈商報不向“干擾”低頭,堅持維護真理的嚴肅性,終于取得法律公正的回報。
據(jù)知情人士介紹,華廈商報由于報道了2002年維州一間華人社團在墨爾本唐人街舉行的一次有關(guān)法輪功的活動,而被維州法輪功組織以“歧視”為理由向維州公平機會委員會投訴,同時被投訴的還有另外兩間華人社團。在這之前,墨爾本市政廳、維州華聯(lián)會也先后被當?shù)胤ㄝ喒ソM織告上“公平機會委員會”。
之后,上述單位多次就這些“投訴”被要求回答維州公平機會委員會的各種調(diào)查,包括與維州法輪功組織成員對話與接受調(diào)解。
華廈商報在各次對話中,堅決維護新聞自由和報道客觀中立的原則,幷列舉大量事實,來證明報道的真實性,從而拒絕了該組織提出的各項要求。在此期間,該報多次收到該組織來電來信,其中包括要求刊登一篇由該組織提供的新聞稿,幷承諾若刊登這份稿件,以后不再追究法律責任。這一切都被華廈商報拒絕之后,該組織又來信說,我們真的要起訴你們了,而且結(jié)果一定對你們不利。只要你們倒個歉,我們就可以放棄起訴華廈商報,但華廈商報依然拒絕“認錯”。
宋女士說:兩年后的今天,維州公平機會委員會的一份通告,證明了這樣一個事實,手握真理而無所畏懼,無理取鬧最終失敗收場,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