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6日電 國臺辦發(fā)言人李維一在今日(26日)上午舉行的發(fā)布會上表示,《反分裂國家法》是反對和遏制企圖將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的“臺獨”分裂圖謀。而臺灣方面提出的所謂“反并吞法”,我們認為是一種“臺獨”分裂行徑,我們?nèi)w中華兒女是堅決反對的。
有記者在發(fā)布會上提問指出,大陸一直提《反分裂國家法》,臺灣也提了《反并吞法》,對此您有什么看法?
李維一表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現(xiàn)狀不允許改變,《反分裂國家法》就是反對和遏制企圖將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的“臺獨”分裂的圖謀。
李維一表示,我們首先所強調(diào)的繼續(xù)堅持“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tǒng)一的前景,但是我們絕不容忍“臺獨”,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所謂的“反并吞法”,我們認為是一種“臺獨”分裂行徑,我們?nèi)w中華兒女是堅決反對的。
李維一還指出,兩岸的經(jīng)濟合作與交流,對“三通”會起到進一步積極的作用,因為“臺獨”分裂勢力是在嚴重的破壞和威脅著臺海地區(qū)的和平與穩(wěn)定,破壞著亞太地區(qū)的和平與穩(wěn)定,這種情況的發(fā)生是嚴重的危害了兩岸同胞特別是臺灣同胞的根本利益的。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反對和遏制“臺獨”,維護臺海地區(qū)的和平與穩(wěn)定,從根本上來保障兩岸同胞特別是臺灣同胞的根本利益,這樣也才對臺商投資、兩岸經(jīng)濟合作以及“三通”提供更好的兩岸關系的條件。
臺辦評04兩岸關系兩大特點:民間交流與反“獨”
2005年01月26日10:36
中新網(wǎng)1月26日電 國臺辦發(fā)言人李維一在今日(26日)上午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談到2004年的兩岸關系時指出,2004年兩岸關系有兩大突出特點:第一、兩岸民間各項交流往來,在兩岸同胞共同努力下又有了新的進展。第二、2004年是全體中華兒女堅決反對“臺獨”分裂活動,并對“臺獨”分裂活動進行堅決斗爭的一年。
李維一在解說這兩點突出的特點時指出,我想用一組數(shù)字表示,2004年臺灣居民來大陸的人次是368.6萬人次,比2003年同期增長34.9%,大陸居民赴臺是14.5萬人次,同比增長14.2%。據(jù)海關總署的統(tǒng)計,2004年兩岸的間接貿(mào)易總額首次突破了700億美元,達到了783.2億美元,同比增長34.2%。其中,大陸對臺灣出口是135.5億美元,同比增長50.4%,大陸從臺灣進口647.8億美元,同比增長31.28%。臺商在大陸投資的合同資金是93.06億美元,同比增長8.74%。
此外,2004年是全體中華兒女堅決反對“臺獨”分裂活動,對“臺獨”分裂活動進行堅決斗爭的一年。
李維一表示,在2004年里,臺灣當局變本加厲的進行“臺獨”分裂活動,惡意扭曲臺灣民意,肆意煽動仇視大陸,竭力挑釁大陸和臺灣同屬于一個中國的現(xiàn)狀,繼續(xù)圖謀通過所謂的“憲政改造”等方式進行“臺獨”分裂活動,將兩岸關系推到了危險的邊緣,臺灣當局的“臺獨”挑釁行徑嚴重的威脅臺海和亞太地區(qū)的和平與穩(wěn)定,激起了包括廣大臺灣同胞在內(nèi)的13億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也受到了越來越多國家的質(zhì)疑和譴責。
李維一指出,當前兩岸關系形勢依然嚴峻,陳水扁去年5月連任以后,雖然將制定臺灣“新憲法”改稱為“憲政改造”,并承諾這次“憲改”不涉及領土、主權、統(tǒng)獨等問題,但實際上一直在圖謀通過“憲改”實現(xiàn)臺灣法理“獨立”。去年9月以來,尤其是在臺灣“立委”選舉期間,陳水扁拋出了一系列露骨的“臺獨”主張,涵蓋了改變臺灣地位幾乎所有的主要方面,他還企圖修改“公民投票法”和推動臺灣“正名”、“去中國化”等等在政治文化教育領域的“臺獨”活動,有計劃、有步驟的從各方面做準備。這表明他不僅在言論上,而且在行動上,是在繼續(xù)推行“臺獨”分裂活動,處心積慮的要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堅決制止“臺獨”分裂活動,維護臺海和平穩(wěn)定是兩岸同胞當前最緊迫的任務。
在展望2005年兩岸關系時,李維一表示,我們將堅持“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現(xiàn)階段發(fā)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tǒng)一進程的八項主張,繼續(xù)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tǒng)一的前景,我們將一如既往的促進兩岸人員的往來和經(jīng)濟文化等各項領域的交流和合作,推動各界直接“三通”的進程,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盡早恢復兩岸的對話和談判。但是,我們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