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2日電 西班牙國會21日以一百八十三張贊成票,通過一項允許同性戀者結婚的民法修正法案;此案僅有民眾黨(PP)及加泰隆尼亞民主黨(UDC)的議員投反對票。在觀禮臺列席的眾多男、女同性戀團體獲知結果后歡聲雷動。
據(jù)“中央社”報道,西國司法部長羅培斯在投票前的辯論中表示,這項法案超越傳統(tǒng)根深蒂固的歧視藩籬,而此歧視嚴重損及人權和自由,尤其是能夠自由選擇,尋求幸福的基本人權。
在前執(zhí)政黨民眾黨席位中,僅前衛(wèi)生部長畢亞洛玻投下贊成同性結婚的一票;加泰蘭匯合黨(CIU)及巴斯克民族黨(PNV)國會小組則任由議員自行投票,惟發(fā)言人強調(diào),多元意見并不意謂對特定性向人士的權利平等有所質(zhì)疑。
該案投票結果為:一八三票贊成,一三六票反對,六票棄權。一時觀禮臺列席的同性戀團體成員起立鼓掌,歡聲雷動,其中包括社會勞工黨負責社會運動官員柴若洛及男女同性戀者聯(lián)盟主席奚梅內(nèi)斯。
上述民法修正案將繼續(xù)其在參議院的過程,基本上僅將條文中“夫妻”兩字改為“配偶”;此后,同性戀人士將可合法結婚、成立家庭,甚至領養(yǎng)兒女。
據(jù)政府官方資料顯示,這項法案將影響西國約四百萬人口。雖然受到天主教會堅決反對,依國家統(tǒng)計局去年秋季所作問卷,西國社會贊成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擁有相同權利的占受訪者百分之六十八;贊同同性戀者可以結婚的占百分之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