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參與組織綁架殺害襄汾縣委原組織部部長張志勇的兩名主犯李晉軍、邢紅安,在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2002年,李晉軍、邢紅安與王浩珍、張鋒密謀策劃綁架時任襄汾縣委組織部部長的張志勇勒索錢財。在綁架勒索過程中,邢紅安多次給張志勇注射麻醉劑,致張死亡。案發(fā)后王浩珍、張鋒被公安機關抓獲,在經過法院審理后分別被判處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李晉軍、邢紅安畏罪潛逃。今年4月上旬,李晉軍、邢紅安在潛逃兩年多后在山東臨沂落網,4月6日下午被押解回臨汾。
在法庭上,二人對公訴人的各項指控供認不諱。審判結果將于近期擇日宣判。
(來源:山西晚報;作者:李廷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