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時50分,殺死女友的北京理工大學機械與車輛工程學院博士生殷兆輝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殷兆輝及其家人同時被判賠償被害人父母損失45萬余元。
殷兆輝未獲死刑,最重要的原因是經(jīng)精神病司法鑒定,他在案發(fā)時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依法應從輕處罰。但是,對這一結(jié)果,被害人王某的父親則喊冤說,殷兆輝殺人早有預謀,他根本沒有所謂的精神病。王某的父親今天也來到了法院,他認為此案是一起蓄謀已久的殺人案。他說:“去年11月28日和29日,殷兆輝給我女兒發(fā)了幾條手機短信,內(nèi)容為‘原來一切都怨我了,我向你道歉,愿同你和好,你可到我這里來,住到理工大學招待所,你不是要考研嗎,我輔導你’等等。后來又打電話要同我女兒見面,要到我女兒單位來,可是后來又變了,讓我女兒到他學校去!蓖跄掣赣H說,王某到理工大學后,給殷兆輝打電話,讓他下來,他讓上去,后來就發(fā)生了慘案,但在案發(fā)5個月后殷兆輝卻被北京安定醫(yī)院診斷為精神病,這可信嗎?
據(jù)悉,王某父親曾向合議庭提出申請,要求重新對殷兆輝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法院認為他不能提供原精神病司法鑒定不符合事實和法律程序的證據(jù),因此申請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納。王某父親表示不服判決,要提起上訴。但是,記者了解到,王某父親只能就民事賠償部分提起上訴,如果檢方不抗訴,殷兆輝本人也不上訴,那么刑事判決將為生效判決。宣判之后,記者采訪了殷兆輝。殷光輝介紹說,他在就讀博士生期間,參與研究了我國第四代主戰(zhàn)坦克,研究成果已經(jīng)投入運用,這個重大立功表現(xiàn)也被他的辯護人用來要求減刑,只是法院認為這種立功不是案發(fā)后的立功,不符合減刑規(guī)定。
“我現(xiàn)在非常后悔,我從小到大都沒和人打過架,沒想到卻犯了殺人罪。”殷兆輝說,案發(fā)時他確實有種不能抑制自己的沖動,就想掐女友的脖子。
——案情回放:網(wǎng)絡情緣釀成苦果
早在2003年,殷兆輝就與王某通過網(wǎng)絡相識并確立戀愛關系,后來又斷絕了戀愛關系。去年11月29日,殷兆輝、王某又相約會面,當日20時許,兩人在北京理工大學學生公寓新1號樓1201室會面時,殷兆輝猛掐王某頸部,致王某機械性窒息死亡,隨后他又將王某尸體拖至宿舍陽臺處并拋至樓下。
(來源:北京晚報;作者: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