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3月份頒布了《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對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不再作特殊限制,隨后各高校著手制訂本校規(guī)章。記者昨天獲悉,蘇州大學日前已率先出臺新的學生管理規(guī)定,其中在江蘇省高校中首次明確提出“已婚女學生因生育需要可休學”的條款,尤為引人注目。有關專家指出,這表明大學生在校結婚在政策可行性上已邁出實質步伐。
據(jù)介紹,蘇州大學最新頒布的《蘇州大學學生管理規(guī)定》共分6章90條,包括涉及困擾當前高校學生管理中的大學生婚戀、考試作弊、學校自主處分權等“三大難題”。其中,已婚女學生因生育需要者,需要由本人填寫休學審批表,并提交有關證明,經院(系、所)主管領導審核,主管部門批準,可辦理休學手續(xù)。休產假的學生在辦理休學手續(xù)及時離校后,學校還會繼續(xù)保留其學籍,而不像以往那樣簡單地勸其退學。不過休學期間,學生不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休學期滿后,一般于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復查合格,方可復學,編入原專業(yè)相應班級學習;逾期不辦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江蘇省高校有關人士表示,人們往往認為,對學生而言不存在婚假一說,因為它是對在職人員的一種社會福利。雖然目前大學生結婚的禁令已經取消,但高校并不提倡,因為隨后可能產生夫妻大學生同房、在校生育孩子的戶口等問題,所以曾設立了很多限制。
(來源:揚子晚報;作者: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