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日電 據北京日報報道,李敖之女李文因為提醒鄰居拴狗,被鄰居回以“京罵”,為此訴至法院,索賠1000元精神損失費。昨天,北京朝陽法院本擬宣判此案,因被告黃某遲到而推遲了判決。
案件原定下午3時宣判。3時許,李文來到北京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門口,被媒體團團圍住。她告訴記者,今年2月12日,她在小區(qū)嘉和麗園大堂看到一條京巴狗躺在地上,就找到狗的主人黃某,要求其拴狗,并提出文明養(yǎng)犬的相關建議。黃某不但拒絕拴狗,還以“京罵”回敬李文。
李文認為,作為業(yè)主,她有權就嘉和麗園大堂內的不文明現象和個人提出建議。她要求黃新源在《北京晚報》及嘉和麗園公寓范圍內公開道歉,并對黃索償精神損失費1000元。
李文說,這起官司雖然浪費了她很多時間和金錢,但也給辱罵他人者一個警告。如果大家共同努力,社會的文明環(huán)境就可得到凈化。(黃秀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