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30日電 據(jù)人民法院報報道,山東莒縣法院3月28日判決一起名譽權糾紛案,懷疑同事與妻子有染的林某被一審判決賠禮道歉,停止侵害,并賠償對方精神損害撫慰金500元。
原告楊某與被告林某均系某村小學公辦教師,兩人同居一村,原先相處不錯,但后來林某懷疑楊某與其妻有不正當男女關系,遂找到學校領導反映,校領導查無此事。林某隨后多次在學校及居住的村莊內(nèi)與楊某發(fā)生爭吵,致使學校同事和不少村民知曉此事。糾紛發(fā)生后,經(jīng)學校領導調(diào)解未果,楊某憤然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林某僅憑懷疑便在多個場合宣揚楊某與其妻有不正當男女關系,損害了楊某的名譽,致使周圍的同事和同村的村民對楊某的評價降低,給楊某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應當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張興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