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算
去年12月18日,我市各大媒體均對跨年前后水價計算方式進行了詳細報道。從本月1日起,我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和主城自來水價格都將作調(diào)整。但目前我市施行雙月抄表,市民的水費該如何計算、收?
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方面透露,今年1月,兩公司將對轄區(qū)的單(雙)用戶進行全面抄表,以去年12月31日為時間界,分別按照調(diào)整前后的價格收費。
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相關(guān)負責人介紹,今年1月所抄水量,為用戶在去年最后一次抄表日至今年1月期間的用水量。工作人員將按用戶實際用水量,除以天數(shù),算出日均水量,再乘以最后一次抄表日到12月31日的天數(shù),計算出調(diào)價前的用水量,并按原價格計算水費。而1月1日之后的用水量,將在下次抄表時累計錄入,按新價格收費。
也就是說,單、雙月抄表用戶都將在1月交清12月份的水費。隨后,單月抄表用戶1月份的水費累入3月抄表時收取,雙月抄表用戶1月份的水費累入2月抄表時收取。
例如,某用戶為雙月抄表用戶,逢雙月15日抄表。在1月15日統(tǒng)一抄表時,該用戶從去年最后一次抄表日(即12月15日)至1月15日共計31天,如果用水總量為31噸,則該用戶這段時間的日平均用水量為31噸/31天,即1噸。其中12月用水16天,按原價每噸2.8元收取,應交水費為1噸×16天×2.8元=44.8元。這筆費用將在新年1月交清,而1月1日至15日產(chǎn)生的水費,則按新水價(每噸3.5元),累入2月份抄表時收取。 (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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