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辦案民警告訴記者,3月10日凌晨1時許,家住新密市區(qū)的李叔陽(化名),到新密市公安局報案,稱一個小時前,朋友陳某約他出去玩,遭到兩個歹徒的襲擊,將他一部價值1000多元的手機搶走。事后,李叔陽提出向警方報案,但朋友陳某卻不愿意,獨自離開。警方在分析案情時,認為陳某的舉止反常,被歹徒搶劫后,陳某不但沒來報案,而且連個人影都找不著。隨后,民警找到陳某,在大量的證據(jù)面前,陳某終于承認是搶劫團伙中的成員。辦案民警根據(jù)其提供的線索,昨天凌晨將其同伙張某抓獲。
據(jù)了解,陳某和張某都是新密人,今年20歲。平時二人好逸惡勞,不務正業(yè),總想掙大錢。今年2月初,二人密謀后,決定和同伙王某(在逃)一起,分別把自己的熟人騙到僻靜處,由另外兩人到約定地點事先埋伏。為免受害人懷疑,搶劫者對自己的同伙和搶劫對象同時大打出手。搶劫得逞后,三人再把手機賣掉,拿著贓款一起吃喝玩樂。到案發(fā)時,三人已經(jīng)先后作案3次,搶得手機3部,贓款2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