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8時許,礦工程緒龍在新平縣某銅礦作業(yè)。程站在切割井上清理浮石,另一礦工楊先成在旁邊照明。由于切割井的礦石被鏟車鏟走,中間懸空,浮石滑落,程緒龍和楊先成一同墜入切割井中而被浮石掩埋,其他礦工急忙向礦上領班匯報,并進行挖掘搶救。程被搶救出來時已死亡,楊先成僅為輕傷。
3月21日,嘎灑鎮(zhèn)派出所出具證明,證實程緒龍在該銅礦發(fā)生墜井事故,經多方搶救無效死亡。
女大學生千里討說法
程緒龍死亡后,礦上通知其家人前來處理后事。程雖44歲,但至今仍未婚,多年來一直在外打工掙錢供侄女程秀瑛上大學;家里除程秀瑛弟弟和母親外,再沒其他親人。在華中師范大學漢口分校讀大四的程秀瑛得知叔叔死亡的消息后,專程從武昌乘火車來到云南。到新平后,礦主委托礦上的杜某做“中間人”與程秀瑛見面,當她看完礦主給叔叔的死亡補償協議書后,對杜某說,礦上給的賠償不合理,她要考慮一下,暫時不能簽字。
程秀瑛告訴記者,24日上午礦主林根兒打電話給她,要她單獨去面談,她在哥哥的陪同下,第一次與礦主林根兒見面。當時與林根兒一起來談判的還有礦上安全生產部的張某,談判時林根兒只答應賠償8.2萬元,并稱“多一分錢礦都不給”。談判不成后,她從新平縣坐車前往嘎灑的礦山上。
此后,她寫了一封關于叔叔死亡賠償太低的公開信,在礦上生活區(qū)向部分工人發(fā)放,并拉起一塊橫幅:“黑心礦主林根兒,一條人命只值8萬元?還我公道”的標語,向礦主討要叔叔的死亡補償和安葬費共20萬元。之后,當地有關部門管理人員前來制止,程便把標語收起來,再找礦主協商解決。
程秀瑛認為,國家有明確規(guī)定,礦工死亡補償是20萬元,而林某的礦上發(fā)生死亡事故,為什么不按照此標準賠償?
索賠遭到威脅和毆打?
程秀瑛告訴記者,她向新平縣有關領導反映后,礦主林根兒多次打來電話威脅她,并稱“黃毛丫頭和我作對,你會死得很慘”,他說他在當地各個部門都有人,想和他打官司肯定是他贏。當時她就把電話拿給在場的當地領導聽,在場的一位當地領導還說,礦主林根兒打電話來威脅人,肯定是不對的。
3月25日下午1時30分左右,程秀瑛在去礦區(qū)的路上時再次接到林根兒的恐嚇電話。2時許,她到達礦區(qū)后,剛和幾個礦工說了幾句話,一綠衣女子和一黃T恤男子帶了一群人,從屋子里沖出來搶她的東西,抓她背在肩上的包,并撕打她和哥哥趙克定。她和哥哥跑出礦區(qū),蹲在公路邊歇息,可是黃T恤男子又帶一幫人追了出來,把她和趙克定兩人從地上拉起來,劈頭蓋臉一頓暴打,并揚言要把他們兩個人打死在那里。她向“110”報了警,半小時后,派出所的民警才來,把她和哥哥趙克定,以及在礦上打工的弟弟趙克峰一起帶到礦區(qū)保衛(wèi)科做筆錄。
3月29日,程秀瑛由于沒錢去醫(yī)院檢查身體,只好到本報向記者求助,并將她在礦上被人打傷的雙腿指給記者看,記者看到,其雙腳上至今還有明顯被打傷痕跡。
舉報礦主反成被告
3月27日上午10時30分,程秀瑛和哥哥到新平縣有關部門舉報礦主。中午11時20分左右,她卻接到新平縣法院的電話,叫她去法院拿傳票,礦主林根兒已將她告上了法院,理由是她在網站上散布礦山“謠言”,損害了林的名譽,要求她賠償林精神損失費5萬元,并向林賠禮道歉。
當日下午,程秀瑛接到林的電話,要她去新平縣勞動仲裁信訪科。她到那里后,林告訴她,他現在只賠償3.2元,剩余的5萬元等法院開庭后再說。
當天晚上,她接到林的5個恐嚇電話,林威脅她說:“你死定了。”直到凌晨1時許,林仍在打電話恐嚇她,她只好關了手機,但一夜都在做噩夢。
林在其訴狀里稱,3月18日上午8時40分左右,程緒龍在其礦上發(fā)生安全事故死亡,程秀瑛向新平縣安監(jiān)局報案,安監(jiān)局組成聯合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后,組織雙方調解,由礦上賠償程秀瑛8萬余元,但程秀瑛拒不接受調解。從3月24日至今,程組織人員散發(fā)書信,并在云南某網站上散播;程還在礦區(qū)懸掛橫幅,給林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和精神壓力。
礦主不承認打過人
昨日下午4時30分,礦主林根兒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程緒龍在礦上發(fā)生事故死亡后,程秀瑛要求礦上賠償她20萬元,礦上沒有答應她的請求,她就與她哥哥到礦上生活區(qū)鬧事,說林是“黑心老板”,一條人命只值8萬元,后來程秀瑛又到他們生產一線去鬧事,影響礦上200多人的正常工作,他才把程秀瑛告上法院,要求程賠償他公司5萬元的名譽損失和他的精神損失。
就程秀瑛反映林威脅她一事,林稱,程在新平期間,他的確打過電話給她,他是希望程秀瑛別再繼續(xù)鬧事,這樣下去對她不好,反而會吃虧。
至于程和哥哥在礦上被打一事,林根兒說他沒有打過她們,也沒有證據證明是他指使人打的,程秀瑛在礦上被打,民警去調查過,但不知道是誰打的,此事與他無關。(彭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