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記者身份,先偷拍河南某市煤礦私接電源偷排水的錄像,再制作成光盤向礦主索要10萬元現(xiàn)金,后經(jīng)協(xié)商變成了3萬元。去年6月2日下午,當(dāng)?shù)V主將尚“欠”的2萬元錢送到原《國際商報》駐河南記者站記者余慶峰的辦公室時,警方當(dāng)場將余與同伙桑國濤(余慶峰找來的“搭檔”)抓獲。昨日,因犯受賄罪,兩人均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作者: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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