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戰(zhàn)斗英雄董存瑞的妹妹,年近70歲的董存梅一紙訴狀將《大眾電影》雜志社、導演郭維和中國中央電視臺告上了法庭,稱三被告侵犯了董存瑞的名譽權,要求三被告公開致歉、消除影響、停止銷售播放《電影傳奇——董存瑞》,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律師代理費、其他經(jīng)濟損失共計10萬元。
董存梅在起訴書中稱,2006年4月15日,在《大眾電影》雜志第8期以《〈董存瑞〉:“真實”創(chuàng)造的經(jīng)典》為題刊登了署名為沙丹的文章,該文章介紹了導演郭維講述的電影《董存瑞》的創(chuàng)作過程。在該文章中寫道:“在真實中,董存瑞死后并沒有立即被評為烈士,僅僅是通知家人他犧牲了。更重要的是,沒有誰親眼看見他托起炸藥包的情景,這完全是事后根據(jù)一些蛛絲馬跡推測出來的。當時董存瑞沒有帶架子,橋肚上也不能放炸藥。戰(zhàn)斗結(jié)束后,從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婦為他做的襪底來,于是軍事專家就認為董存瑞極有可能是舉著炸藥包炸橋的!
在中央電視臺制作出版的《電影傳奇——董存瑞》中,郭維講“郅振標(順義)是真正跟著董存瑞沖上去了。但董存瑞沖到碉堡前頭后,他找不著他了。以后怎么知道、確定他是拖著炸藥包炸的呢?就來了一些軍事專家,因為誰炸的不知道。這是一個英雄啊!怎么著呢?那就是托。托可能嗎?最后有人建議挖底下,挖這個橋底下。結(jié)果最后挖到一定深度的時候,挖出一個襪底來,就是董存瑞媳婦給董存瑞縫的。班里的同志都知道,這是董存瑞的襪底,這么確定這是董存瑞……”。
據(jù)董存梅講,《電影傳奇——董存瑞》于2005年10月29日和2006年8月19日兩次在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播出,對郭維的言論被廣泛傳播。董存梅認為董存瑞的英雄壯舉有豐富的史料和健在的戰(zhàn)友作證。郭維的言論系毫無根據(jù)的捏造,《大眾電影》和中央電視臺未盡審查義務刊登、播放使郭維的不實之詞廣為傳播,嚴重損害了人民英雄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傷害了她本人、其他親屬、與董存瑞并肩作戰(zhàn)并親眼目睹英雄壯舉的戰(zhàn)友以及以英雄命名的單位的感情,故將三被告起訴至法院。
據(jù)了解,本案除了原告董存瑞之妹董存梅之外,在起訴書中還列明了7個第三人,他們分別是河北省隆化縣董存瑞烈士陵園管理處、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學、隆化縣存瑞小學、隆化縣董存瑞研究會研究員呂某,以及三位部隊政委(均系董存瑞戰(zhàn)友)。記者注意到,這些第三人也分別在起訴書上簽字或者加蓋了公章。
據(jù)悉,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作者:石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