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在幸福路幼兒園,小朋友們教交通違法的行人怎樣走路時,知錯的違法者一時羞紅了臉。
4月24日9點55分,交巡警三大隊的民警將11名交通違法者帶至幸福路幼兒園,準(zhǔn)備讓幼兒園的小朋友給他們“上上交通課”。
交通違法者坐在小朋友身邊后,民警給孩子們發(fā)放了兩種牌子,一種正面是一張小臉,背面是個“錯號”;另一種背面是個對號,正面是一張羞愧的臉。民警提問時,孩子們舉牌回答。
民警劉巍問小朋友:“剛剛這位李叔叔騎電動車走快車道,小朋友們告訴他應(yīng)該走哪兒才對?”董家豪小朋友第一個舉手:“應(yīng)該走非機動車道!”“騎電動車走快車道對不對?”“不對!”小朋友們一邊回答,一邊舉起“羞愧的臉”。
“小朋友都比我們遵守交通規(guī)則,真是羞愧啊!币幻T車帶人的違法女孩紅著臉表示,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喬偉輝、張黎光、杜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