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10時許,40歲的吳家山開屏里社區(qū)居民黃某邀約了幾名好友在四明路夜市攤點吃夜宵。
黃某有一輛運營的貨車,平時每天出車歸來,均要喝點酒解乏。這天,他將車輛停在了田園大道一家洗腳屋前,然后步行到夜市和朋友會合。
席間,黃某與數(shù)名好友飲下了幾斤白酒。凌晨1時許,酒意正濃的黃某突然驚叫一聲:“我停在跟前的車不見了!”頓時大家驚得酒醒了一半,趕緊幫助黃某在夜市周邊尋找,找了一圈不見車的蹤影,黃某認為車輛被盜,趕緊向警方報警,要求破案。
新村派出所民警在事發(fā)地點調查得知,附近攤主根本沒有看到黃某在夜市附近停放車輛,于是民警擴大范圍在周邊進行尋找。10多分鐘后,民警在洗腳屋前發(fā)現(xiàn)了黃某的車,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車門均無撬痕,車鑰匙也好端端地躺在黃某的褲袋里。這時黃某才回憶起原來是自己記錯了停車位置,其實是虛驚一場。民警對黃某的行為提出警告,并責令其酒醒后再開車回家。
作者:肖娟 丁其剛